赴中國晶圓業任職 每月爽領20萬薪
2017年09月26日
【張沛森╱桃園報導】華亞科技公司去年底被美光集團收購,五名經理級主管離職後,以
約三倍的薪水轉任中國公司,卻涉嫌以手機拍攝、紙本列印等方式,重製華亞科技「機密
」以上等級的重要秘密;雖他們辯稱一時疏忽忘記繳回、放在家裡當計算紙等,但昨仍遭
桃園地檢署依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洩露營業秘密、背信等罪將五人起訴。
5人皆相繼離職
桃園地檢署調查,華亞科技公司原為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DRAM(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半導體晶圓代工服務,去年底由美光集團收
購,今年三月更名為台灣美光晶圓科技公司;中國近年強力發展半導體科技,積極向台灣
公司挖角。
扯資料當計算紙
檢方指出,張建國(四十六歲)、范振航(四十七歲)等五人,原任華亞科技工務處計劃
經理、專案經理、廠務處計劃經理等職,去年九至十一月間陸續離職,相繼到中國晶圓科
技相關產業任職,月薪為五至七萬元人民幣(約台幣二十至三十萬元)。
未料五人離職前後竟違反華亞科技資訊安全、員工保密協定等規定,以手機拍攝、紙本列
印等方式,重製關於無塵室維護運作,且屬「機密」以上等級的營業秘密;其中范男更於
在職期間,將重要營業秘密,傳送至中國。
檢調今年二月搜索張等五人住處,查扣生產機台所使用的流體及環境請購規格表、三奈米
擴建專案預算控管表、無塵室環境規格設計等資料,雖五人堅稱這些資料非機密,只是疏
忽忘了繳回或存在電腦忘記刪,還有人稱是放在家當計算紙,但未獲檢察官採信,昨依涉
嫌違反《營業秘密法》、洩露營業秘密等罪起訴。
此外,張等五人離職前後,將這些重要營業秘密資料洩漏給中國任職的公司使用,獲得至
少每月二十萬元以上的薪資報酬,認係犯罪所得,均併向法院聲請宣告追徵價額。美光表
示,感謝台灣桃園地檢署、台灣法務部調查局及美國聯邦調查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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