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hta83330 (YuSheng)》之銘言:
: 想請問最近有沒有人去原價屋買東西
: 以往我都去中壢的原價屋
: 最近桃園開了因為離家近所以改去桃園店
: 今天買完發現發票不像以前那樣有品項
: 現在就是普通的三聯式發票打總額而已
: 是桃園店這樣還是全台都變這樣了?
: https://i.imgur.com/gohY28x.jpg
我查了一下相關法條,也就是"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法條下載網址:https://goo.gl/Pi5Whz
作業要點的第三章"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之一般規定"
其中的第9點
經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核准營業登記之營業人,即取得使用電子發票之資格,
,得以前點之憑證或電子簽章於整合服務平台進行身分認證,
或向加值服務中心申請身分認證後,使用電子發票。
所以,法條都在這了,
如果真如推文中的店員所說的,是桃園國稅局不給用的話,會有以下可能
1. 桃園原價屋的電子發票使用環境沒過,或是還在審核中
2. 桃園國稅局不理財政部的頒布條文
不過第二點應該是不可能啦,畢竟國稅局的老大就是財政部了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這份文件底下有電子發票營業人的申請書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