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增列板規個資水桶相關處分(重要)

作者: anedo (鷲嶺之魂)   2019-10-22 22:39:00
重要通知。
站方已經對於本案處理完畢。處三張罰單。
本板將本處分增列為板規2-4-16,處罰尺度為初始水桶三十日(對應站方罰單一張)。
站方判決後合併追加水桶時間。
三張罰單水桶九十日,五張一百五十日計。
於本板違反本處分達十張罰單(含),即永久水桶。
若討論中使用者張貼對方個資,煩請來信板務後,至Board-Police申請檢舉。
由於站方鎖文板務無法閱覽作板務判決,務必先通知板務。
另外檢舉張貼個資不受本板檢舉條款限制。
電腦採購板板務 anedo
※ 引述《anedo (鷲嶺之魂)》之銘言:
: 查
: 10/20 rty745698 鎖 [閒聊] 原價屋是不是討厭客人去現場買?
: 該使用者在推文中有張貼其他使用者臉書截圖。
: 業已通知看板警察,站方受理並鎖文。
: 推文涉及站規與板規應該處理之狀況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 援引站規第一章第六條一之二&七,由本版以下板規給予處分
: 五、自由處分
: 1. 其他違反法律、站規或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為:由版主視情節輕重處分之
: *張貼可辨識特定人資訊(板規2-5-1),水桶三十天。
: 另站方罰單乃全站處分,請勿因一時衝動導致自身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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