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特此說明是把基礎知識告訴各位,避免一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事項。
簡單來說所謂"站方判決"就像異世界的"神罰"一樣。
有名的判決就像sysop板(大神殿)的不受歡迎者或是禁止某些活動如
Junchoon □ [公告] 本站不歡迎ipobar及王浩宇相關人士
mousepad □ [公告] 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這種由總監、法務、板務組長(神明)等公布的才算是"站方判決"。
對看板判決有異議是受限於所轄的小組跟群組,算是單一直屬性的。
至於其他群組(星球)、小組(大陸)、看板(各國)的裁判案件,那都是局部性的判決。
可參考其他群組、小組、看板的規定與判決,但那都是"參考",沒有"強制性",
因為互不隸屬。
所以沒事別講什麼站方判決,還以為是哪個神又下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