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前輩好,小弟一屆剛出社會新鮮人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小弟六年前做功課用的電腦各種問題頻發,眼看是要壽終正寢了,無奈
手邊現金存款不足,但是有點急用,想到某屋分期一台兩萬多的電腦
昨日網路下訂單並在備註寫想分期,剛才正準備收到對方打電話確認,卻被告知
「我們要你分期完才會開始組電腦」
一開始我還以為是指「頭期款」之類的,再向對方確認一次,得到的回覆確實是要「把分期
《全部》的款項繳完才會出貨」
於是我只好把訂單取消
請問是現在分期付款的定義變成這樣,還是這是某屋的銷售規則?那我不如等到存夠錢再買
感謝版友提醒,剛剛回在留言區
我有在網路訂單的備註註明要用聯邦的卡分期付款,並不是用無卡分期
沒想到會造成誤會,實在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