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w7931425 (我不知道)》之銘言:
: 標題: Re: [情報] 光世代500M/1099 300M/999 正式開跑
: 時間: Thu Jun 30 14:53:39 2022
:
: 先澄清,我不是果農喔XDDD。
: 再來,中華降價為何要看NCC的臉色?
: 錯了,實際上是要看其他業者的臉色,
: 當中華要降價時,其他家就透過NCC施壓中華不給活路,
:
: 而那些拿著一類電信牌照的公司,
: 卻是拿著牌卻又不挖路埋線,結果狂吃中華豆腐,
: 到頭來變成有拿一類電信執照,卻做二類電信的事情
:
: 現在卻變成中華挖路埋線,其他業者分著吃
: 台灣網路環境要健全,
: 就要靠NCC要求那些拿著牌的公司,做跟中華一樣的事,
: 但有可能嗎?
部分非中華的一、二類電信業者吃相難看從20幾年前就是如此了
老一點的人都知道中華電信前身是交通部電信總局,是交通部的三級機關
那時候與電信有關的建設都是國家出錢,所以就算你住在深山只要有辦法國家也要把銅纜
和設備拉到你家。所以現在的銅纜基礎建設基本上都是在當時的環境下由國家出錢蓋的
。不過最早電話剛出現時也是要自己出錢拉線,一個電話號碼大約是當時的台幣4~5萬(能
不能申請到還要抽籤)。要等到國家幫你拉最後一哩線已經是10~20年後的事情了
後來到了1990~2000年時期台灣加入WTO,所以開始推動電信自由化(也就是所謂的電信三
法),將電信總局拆分出監管機構(NCC)和公司化的營運機構(中華電信),同時開放固網執
照,亞太(東森)、台哥大、遠傳也大多都是在2000年後陸續成立
那先前國家蓋的銅纜和設備要怎麼處理?在199X年政府召集國內電信業者提議成立銅纜局來
共同買下並持有當時國家建設的銅纜和設備,不過那時候大多數業者認為以後是光纖的時
代誰還要用落後的銅纜。所以沒人要銅纜,最後政府就叫中華電信出錢把當時國家蓋的銅
纜和設備吃下來(早期中華電信是國家100%持有的國營事業,是在陸續幾年才把持股比例
降到現在的35%,國家要你吃大便你也得吃)。到了2000年後其他業者準備鋪設光纖,但當
時光纖還是相當昂貴的線材,很多業者的資金根本無力建設。加上還遇到網際網路泡沫化
在網際網路泡沫化時代,固網業者還沒股票上市所以就使用出售股條的方式來吸金。但
吸金的錢沒有反應在建設上面,反而是收到自己的口袋衍生出掏空案,老一點的應該知道
力霸案和太電案在當時鬧得有多大(亞太前身是力霸集團成立的東森寬頻電信,台哥大
前身是太平洋電纜成立的太平洋電信)。而網際網路泡沫化在2000年3月13日泡沫破裂,
那斯達克指數在6天內掉了9%,跟網際網路有關的業者倒的倒,破產的破產。所以台灣的
固網業者也暫緩光纖建設(不過網際網路泡沫化還是有業者能存活下來,像是Netflix、
Google、Amazon、eBay和PayPal...等等)
這個時期使用銅纜的ADSL技術成熟,2002年中華電信以HiNet品牌推出ADSL固網業務。所
以這時候那些業者不要的銅纜又變成黃金,但那些銅纜早就被中華電信吃下了。所以想要
銅纜的就只能跟中華電信租,這些業者就開始向NCC哭夭說中華電信壟斷最後一哩的市場
以前你收到的帳單會看到ADSL電路月租費和上網費,基本上這個電路費會進入中華
電信的口袋。上網費是進到ISP業者的口袋(所以當你申請中華電信的固網會有電路編號、
HN帳號、電路月租費和上網費的原因就在這裡,不過現在大多不會顯示在帳單只會在合約
書和牌價表內出現)
所以不要罵中華電信壟斷阿,當初是你們不要的垃圾要中華吞的。這些吸血鬼只知道跟中
華租電路也不肯自建和維護電纜,只要中華電信向NCC提出降價就被這些吸血鬼罵。然後
這NCC也順這些吸血鬼的意要求中華電信與其他租戶議價
到了現在中華鋪設的光纖已經是公司化後才開始鋪設的,並不是像銅纜一樣是拿人民納稅
錢舖的。結果NCC還是強制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價把光纖租給其他業者。還是要中華電信維
護光纖,你就知道NCC有多噁心
節錄隔壁版的舊聞
https://www.ptt.cc/bbs/Broad_Band/M.1316735386.A.88B.html
電信法修法緊鑼密鼓,有學者直指這是針對中華電信,業界私下也不
避諱這就是「中華電信」條款。修法後,中華電信將被宣告為「市場主導
者」,被迫向其他業者提供成本價之用戶迴路、光纖網路出租、開放管線基
礎設施等共用服務。此外,擬採取「業務功能分離方式」,將固網業務獨立
出來,中華電信雖保有固網業務之所有權,但無法擁有經營權。
據了解,中華電信內部對部分修法內容相當反彈。針對NCC要將中華
電信建置的光纖網路以成本釋出其他業者租用,中華電信認為,民國88年開
放固網業務競爭時,共開放三家新業者,三家都有自建光纖網路義務;但近
三年每年固網投資,其他兩家都只有10多億元,只有中華電信投資達200多
億元。
這是10年前NCC要中華電信盡到市場領導者的「義務」,呵呵
在這篇也有提到當時民營業者經營固網時的法規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825/91798.htm#ixzz28klQPi8g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20條:
業者必須向政府申請網路建設許可證,年限為六年
第22條:
申請經營綜合網路業務者,於網路建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應自行建設之市內網路用戶門
號或用戶通信埠(port)或用戶門號及用戶通信埠組合之系統容量,依其申請時程,應符
合以下規定:
一、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申請者:至少一百萬門號。
前項門號及通信埠之建設,應包括交換設備及連接用戶終端設備之「用戶迴路」。用戶迴路應具備雙向傳輸功能並應至少建設至路邊接線箱(Curb)或到戶。
而政府訂定的最低資本額是400億元,當時東森寬頻(現亞太)為657億元、新世紀資通(現
在被遠傳收購)為475億元、台灣固網(台哥大)為922億元
中華電信1996年公司化時資本額只有964.77億元,實際上有在鋪光纖、維護纜線的業者大
家都知道是誰了吧
不過到光纖時代還是有幾家業者會自建光纖線路,像是台北智慧光網、大大寬頻、全國數
位和北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