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帳號才達到發文門檻
就來說說兩年前羅技的糾紛。
https://i.imgur.com/clRKlQL.jpg
找不到原始頁面了,於是從電獺截圖
優惠大概是,你買了G933s 耳機然後開箱貼上自己臉書或ins 拿到100讚,羅技就給你500
0
多元的消費券。
小弟看到這優惠後,就請朋友幫忙按讚,經官方核可後,確定符合資格。
接下來問題就來了,羅技所謂5000消費券是五張1000元,並且必須單獨使用不能同時購買
同件商品,也就是強迫你要消費五次。
這個實在是太噁心了,我當下氣炸了。 於是我就打給他們客服並且貼出相關判例,直接
開宗明義說「你要不趕緊解決這問題,要不我們就上調解委員會」(當時我不想上法院)
他們客服一開始說請示上頭,然後不久後就找出一個很搞笑的說法「一次只能用一張優惠
券是我們官方平台的功能(但我總覺得是bug ..),這樣好了,你說你要買哪個產品,我
們後台幫你把優惠券數字調成你要的數字。」
羅技這種促銷方式非常糟糕,完全吃定那些不敢替自己權益發聲的人。
說起來ikea也有類似的營銷手段,只是我懶得和他們吵。
臺灣法規對這種耍手段的商人有夠友善。幾乎沒有懲罰性賠償,導致商人到處搞這種營銷
給懶得看文的人重點整理
羅技從頭到尾都沒有註明說是給五張一千並且不能一起用。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22-10-28 14:06:00他文宣寫成那樣跟本就…
作者:
Vanced (維安斯德)
2022-10-28 14:08:00分成五張,文案就改寫5*1000吧..
作者:
danadio (寬恕)
2022-10-28 14:13:00不懂這有啥好氣的?很多店家的優惠活動都是類似的方式
樓上你看清楚啊 ,文案就說933買到,不就是折5000的意思,這跟詐欺沒兩樣知道嗎
他圖片都寫以933購入了 很直接認為是折5000吧
作者:
max005 (max005)
2022-10-28 14:16:00為啥上面寫5057?
作者:
danadio (寬恕)
2022-10-28 14:18:00硬要說"以933購入"等於一次折5000,我也不能說你們錯,但是商人會做這種擺明了就是賠錢賣的事,你們覺得機會大嗎?我反倒比較想知道,真的走法律途徑最後的判定是什麼
作者:
aabbabcd (Infinity )
2022-10-28 14:19:00台灣人的本性就是被騙了還會替騙他的人說話 支持原PO爭取應有的權益
作者:
CCY1023 (嘻嘻歪)
2022-10-28 14:19:00推
作者:
aabbabcd (Infinity )
2022-10-28 14:20:00要就是寫清楚5張面額1000的優惠券一次限用一張
作者:
danadio (寬恕)
2022-10-28 14:20:00我沒有幫羅技洗白的意思,我只不過是覺得這沒啥好氣的,事實上也不是沒給折價,日常生活中很多折價活動都有使用限制
原本以為是很常見的促銷方式,但文案寫明933很明顯是直接折5000的意思,我覺得算詐欺了
作者:
aabbabcd (Infinity )
2022-10-28 14:22:00文案裡寫折價券$5057 請問這是可以折5057元還是給你5張
作者:
Vanced (維安斯德)
2022-10-28 14:23:00給不了一次能折5000的優惠卷還敢這樣寫文案,真的是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4:23:00還好+1..當年你如果告贏的話就給你推(挖鼻孔
作者:
aabbabcd (Infinity )
2022-10-28 14:23:00問題是沒寫清楚 事後才講 原來大公司文宣還可以事後追加
作者:
soliboy (剛)
2022-10-28 14:24:00廠商宣傳給消費者錯誤的期待感,這樣也叫正常?
作者:
aabbabcd (Infinity )
2022-10-28 14:24:00條款的哦
作者:
ca5hf1ow (cashflow)
2022-10-28 14:25:00真無聊,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22-10-28 14:25:00給推,這種自由解釋就是商人手法。
作者:
wyiwyi (紙片宅)
2022-10-28 14:25:00大公司這樣搞就噁心ㄌ
作者:
ca5hf1ow (cashflow)
2022-10-28 14:26:00真的要說,一定有細則,你凹不贏
作者: jjwfy (jjwfy) 2022-10-28 14:27:00
文案5990-5057=933,實際30990-5057=25933。噁心
這種活動通常都有霸王條款 主辦方有權決定修改、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同意參加等於同意此條款。 之類的東西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22-10-28 14:28:00確實是中計,解釋權都是他們說了算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4:29:00你沒告但被摸頭了..被摸就惦惦拿你認為應得的就好
作者: RONC (RONC) 2022-10-28 14:29:00
這個全台最大客服中心應該也幫不上忙找消保官?
所以原po 如果廣告下面寫 活動解釋歸主辦方所有 你覺得你有勝算嗎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4:30:00真的上法院誰贏誰輸還難講...你貼的影片也是罰錢不是賠錢
作者:
aabbabcd (Infinity )
2022-10-28 14:31:00原PO就拿到應得的折價後933的產品了 幹嘛還去找消保官
作者:
lo0945 (羅Lo)
2022-10-28 14:31:00無聊的人
所以你的判例不是告贏的判例而是被罰錢的判例嗎? 那我覺得還有得吵
但也感謝你給這些廠商教訓,就是大家習以為常才敢這麼狂
作者:
Beltran (グル≡崩壊)
2022-10-28 14:33:00可惜沒上法院互相傷害
作者:
aabbabcd (Infinity )
2022-10-28 14:33:00這篇的推文看一下就知道台灣人對廣告不實權益受損這些事有多麼習以為常逆來順受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4:34:00原價近6K..然後臉書按一按就1K有找...我是不相信啦你覺得廣告不實..商人覺得沒講清楚..而我覺得你(們)太天真
因為都知道台灣人講話就是虛假了,從上到下很少有真話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4:36:00權益受損就依途徑捍衛權益,不用看到不同聲音就說逆來順受我是覺得反應後有回饋就給推了...比那家冷筍星好太多
作者:
aabbabcd (Infinity )
2022-10-28 14:37:00我比較想知道有多少人參加活動後默默吞下去的
作者:
maoding (毛丁)
2022-10-28 14:38:00如果寫清楚沒問題 廣告就寫-5000買耳機了噓的看一下不難吧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2-10-28 14:39:00說真的 這種寫文案的手法不是只有羅技才會 自己不問清楚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4:40:001000*5有限定商品使用嗎?去該商城折價後第一把耳機=減5000
所有的滿千送百活動限定下次消費使用並且不能合併優惠早就是行之有年的東西了,怎麼不去抗議所有的百貨公司...?
笑死 有些人覺得很正常 但沒寫清楚很靠北就像買二手車 對方說只開一萬公里結果到手發現已經幾十萬公里 去問對方他回說我買到手以後只開一萬公里沒錯XDD
你要說他廣告不確實還行,說他不誠實我是真的覺得還好...這辭彙太負面了吧?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4:42:00講難聽是廣告不實,講好聽是行銷方案刺激消費
老實說活這麼久了我根本不信有無條件折5057的折價券就算有我也覺得低消可能要十萬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4:43:00我看文案是沒清楚寫活動讓你第二把直接折抵5千所以當初真的上法院我給推,我也想知道告下去誰輸誰贏?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4:45:00說廠商不誠實?嘻嘻..不知道會不會反吃官司??
原文確實說了用5057折價券後六千商品只要花一千,哪裡不確實了?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4:47:00這好聽難聽是你主觀感受...不是所有人都這麼想
作者:
Lin25K (近五成考生低於均標)
2022-10-28 14:48:00說什麼最終解釋權的 知道消保法12顯失公平嗎 這才是真正的霸王條款
作者:
Ohmy (喔賣)
2022-10-28 14:48:00羅技多寫了5990-5000那段 拿石頭自砸腳
這不是只標送五千元折價券欸,前句這種才叫沒寫清楚。事實就是羅技自己寫清楚了又沒做到,直到被抱怨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22-10-28 14:49:00
公司有最終解釋的權力 被玩怪誰
作者: tony3939 (tonytzu) 2022-10-28 14:49:00
羅技的宣傳有些真的有問題。之前買個羅技Astro耳機,結果買來不到半年問題一堆。原本文案寫有保固,以為和滑鼠那些一樣在台灣能修,結果靠北要自己寄美國,光運費就不知道多少錢,從此不買羅技。氣到不行
作者:
spfy (spfy)
2022-10-28 14:52:00不管怎麼寫 只要送折價券幾乎都是這種玩法 其他家也看過這樣寫的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2-10-28 14:53:00好險不是分成100元x50張。哇靠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4:54:00原文說,讓你933購買耳機的方法,拿到折價券購買耳機5990+購買5057商品=11047的商品,但只要花11047-5057的錢。後面買的商品如果以原價計算,第一把耳機的確=5990-5057=933。我覺得是玩文字遊戲啦,不是護航,但我覺得原po太天真。期望越高,失望就越高。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2-10-28 14:54:00昨天去台北二樓原價屋才看到滿滿的羅技展示牆…以後絕對黑單羅技
怎麼推文一堆台灣人權益被剝奪了還幫剝奪他權益的人說話啊,真的笑死。要發五張一千的折價券不可合併使用請講清楚,不要誘使消費者認為是可以回饋五千元禮券好嗎。
幾十萬的廣告都在買了,幾千的講理捨不得發?負面宣傳就只值這幾千?
面額1000的抵用券*5,低消1000感覺可以啊,只是你只要買鍵鼠那就有點虧,一次只能用一張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22-10-28 15:00:00虛噓的才無聊吧?維護權益還被說無聊 科科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5:00:005千分開折就不是5千了?這樣就被剝奪是有多脆弱?@原PO:不是我搞錯你的意思,是你搞錯廠商的意思
作者:
ap954212 (death is like the wings)
2022-10-28 15:01:00這個超嚴重好不好 有一天你遇到就知道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5:01:00你意思我從頭到尾都很明白,但廠商的意思看起來沒幾個人懂
作者: PRME (嘿嘿嘿) 2022-10-28 15:05:00
羅技本來就拉基
作者:
lo0945 (羅Lo)
2022-10-28 15:06:00吵就有用不就是整天吵的人寵出來的
作者:
CrackedVoice (åšæ¢ä¸‹è¼©åç‹—å§ï¼)
2022-10-28 15:07:00推,其他廠商也有,但大部分都會說明
作者:
suifong (小火柴)
2022-10-28 15:07:00根本詐欺
作者:
CrackedVoice (åšæ¢ä¸‹è¼©åç‹—å§ï¼)
2022-10-28 15:08:00還怪吵的人咧,到時自己上當別上來發文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5:08:00文字遊戲+標示不清,廣告不實沒爭議..但我仍覺得是小事
作者:
oldriver (oldriver)
2022-10-28 15:09:00這廣告給五張或分五次用都要事先寫吧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22-10-28 15:10:00推你
Savage 照你說法 羅技給500張一次限折10元的也可以?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5:11:00無法接受最差就是連第一筆交易都取消退費,先不講這兩年前的事,你已經爭取到了還要說對方不誠實,我個人是認為有失厚道。
作者:
Riya520 (GO!!!!!!)
2022-10-28 15:12:00羅技 哈哈
作者:
naiveman (move on)
2022-10-28 15:12:00本來就該維護自己的權益,某些人是奴慣了嗎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2-10-28 15:12:00誰會分五次買?有這麼多東西能買嗎?這真的很糟糕,我一定要把這種公司黑單
作者:
boringuy (不看不聽不想)
2022-10-28 15:12:00折價卷不都是這麼玩,沒限你買10000才能用1張很好了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2-10-28 15:13:00原本在二樓原價屋以為羅技不錯
作者:
nutihe (烏鴉)
2022-10-28 15:14:00蠻多店家都這樣搞的阿,給折價券然後一堆條件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5:16:00500張限折10元明顯違反比例原則,這例如是這樣我就給推XD
作者:
ronald279 (ronald279)
2022-10-28 15:25:00推個
作者:
Beltran (グル≡崩壊)
2022-10-28 15:27:00不過寫文宣的應該被開了吧 這種擺明就穩被消費者反殺應該也是菜鳥
作者:
jkespn (jkespn)
2022-10-28 15:27:00我是覺得分享按讚,羅技就給你錢這種葉配行為比較不可取啦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5:30:00ya pay笑了XDD
作者:
garyroc (garyroc)
2022-10-28 15:31:00看著標題又是營銷又是維權,我還以為是對岸的消費糾紛轉貼
作者:
biarg (塵羽)
2022-10-28 15:34:00廠商不意外
作者: cat05joy (CATHER520) 2022-10-28 15:35:00
其實很多平台X幣也是 EX:一筆訂單只能-X% 每周有上限但讓廠商踢到一次鐵板也不錯 祝你成功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5:37:00廣告不實沒有懸念啦,但上法院原po要主張因廣告不實求償很難,頂多就是廠商罰錢,原po吞下或是退單,廠商願意讓原po修改折價券內容應該也是兩相權衡,5千折價一次給損失較少才做此決定,出發點是皆大歡喜,然後寫文案的損及公司利益應該懲處。我噓是因為你要嘛就告,糖討到了,兩年後再來背刺,「有失厚道」。
作者: spadea6108 2022-10-28 15:40:00
如果這都告不成 以後賣家文宣乾脆寫買就送一萬然後每次商品結帳最多折1塊錢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5:41:00廣告不實檢舉就好了..提告就是求償..
作者:
yukiyg (雪亞可)
2022-10-28 15:45:00這算背刺喔,雖然兩年前是有點久了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2-10-28 15:48:00這不算背刺
作者:
k82817 (ken)
2022-10-28 15:51:00還好不是50張百元折價券不過廠商要這樣搞,底下細項又不寫清除真的蠻噁心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5:52:00話說回來,兩年前的文案都有客訴糾紛了,當時卻沒做修正?好像也不太當一回事?XDD
作者:
Beltran (グル≡崩壊)
2022-10-28 15:57:00不能併用本來就基本 所以才說當初寫文案的菜味濃
廣告文案 廠商是要負責的爭取到的是應得的 不誠實也是事實 沒問題 除非你談條件的時候有納入相關條款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5:59:00負責了啊,只是兩年後被抓出來鞭而已,只因為當年沒權限,嘻嘻
作者: pink0926 (si hao) 2022-10-28 16:05:00
紅明顯,雖然我覺得還好可能也習慣這種行銷但維權很重要,請護航仔想清楚
作者:
zxc11234 (Nakopapa)
2022-10-28 16:05:00老實說我不覺得你完全對,羅技確實沒說清楚但照文案內容來說你也不能說他錯阿,你自己也沒事先確認是否能一次折5000。
這還不能算錯喔?你買5000萬的房,建商給你5間1000萬的試看看有無算錯
作者:
zxc11234 (Nakopapa)
2022-10-28 16:07:00你爭取權益沒問題,羅技也沒有不理你,我不懂是在氣什麼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6:08:00那你要先找到建商肯給5間1千萬的房子
作者:
zxc11234 (Nakopapa)
2022-10-28 16:08:00樓上在比喻什麼你自己看一下好嗎笑死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6:09:00zxc我已經被打成護航仔跟奴性重了,你保重XDD
就別睜眼說瞎話當大家都是白痴,數字多少就多少,能不能
重點就在這個本來就不該是要消費者爭取的東西,你一開始就該寫清楚,不要寫說一個耳機可以折5000這種讓人以為可以一次折5000的廣告詞,「要消費者自己爭取權益」這件事情不是很可笑嗎?但在台灣卻已經習以為常了
作者:
zxc11234 (Nakopapa)
2022-10-28 16:11:00自己看清楚文案,就只說給你5000購物金,人家就算分500元10張他也不算錯阿,只是給的這麼不乾脆會被大家靠北
如果沒有這個933 那覺得正常 但因為有文案所以原Po 合理
文案跟圖片都寫說五千多快六千的耳機9XX元就能帶回去,意思不就是可以一次折抵嗎,結果不能一次抵,就是廣告不實啊
作者:
dummy003 (堅決不發文)
2022-10-28 16:13:00這不是對岸拼多多的手法嗎?連小粉紅都唾棄的手法還有人要護喔,豈不是比小粉紅還M
作者:
fujisawa (Feel the RUSH)
2022-10-28 16:15:00這手法真的還滿常見的 不過支持你爭取權益
作者:
fanyuzeng (TaiwanBigalow)
2022-10-28 16:16:00推維護自己權益
作者:
GalaxyX (像個大屌)
2022-10-28 16:17:00其實食物平台也常常這樣搞,5張20硬要寫成折100
作者:
zxc11234 (Nakopapa)
2022-10-28 16:17:00我是不知道你怎麼覺得看那內文就是一次折抵的意思,我之前買klook說送5000購物金也是被分十幾張,哪有那麼佛的事情,你自己解讀,用廣告不實去申訴我是不覺得也很難成,寫文案的技巧很多本來就就事論事,捍衛權益沒錯,但技巧文案司空見慣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6:19:00他有小字註明分抵就沒廣告不實的問題,就是錯在文案不完整。爭取權益也沒問題,但純噓嗆法律程序跟兩年鞭屍XDD
其實他如果真的給一張5000,搞不好就有人抱怨要低消5000才能用乾淨。至於說系統問題不能一次全花這倒是有可能,很多電商的折價系統真的就是只讓你輸入一次,不凖共用
不寫清楚又說消費者解讀有問題,怎麼不說是廠商刻意隱瞞詐騙案件也司空見慣就不處理了嗎?鬼話連篇白字黑字就你沒寫清楚,怪誰?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6:23:00可是他有處理啊,原po成功維權了不是嗎?不覺得兩年的子彈飛得有點久嗎?XD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6:26:00給噓就算檢討?真給面子,小弟誠惶誠恐而且我也說了廣告不實無懸念,同樣標準應該也算檢討廠商了吧?
作者: top005 (禹) 2022-10-28 16:27:00
在寫產品開箱的時候有提到廠商會給5000嗎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6:28:00我就當一般討論而已,您要當檢討,我是不知道能檢討出什麼結果啦(攤手
推你有爭取 但說實在100讚也不是多難啦他寫933就能購入還這樣搞擺明詐欺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22-10-28 16:39:00行銷太菜,連在圖上要用6pt螞蟻字寫1000*5都不知道
作者:
hot4321 (very hot)
2022-10-28 16:42:00push
作者: jessbianrad 2022-10-28 16:43:00
之前Google商店預購手機就送5000購物金阿 可以全折抵
作者:
yeeouo (林翔)
2022-10-28 16:45:00有的人被騙久了會覺得這很正常...
作者:
ahshao (ahshao)
2022-10-28 16:46:00重點不是給五張正常 重點是他沒先寫清楚啊
作者: DkvupEX (DK) 2022-10-28 16:47:00
嗯 強迫他寫清楚 讚
作者: jessbianrad 2022-10-28 16:48:00
台灣人被唬爛久了都覺得正常 有點悲哀
作者:
yeeouo (林翔)
2022-10-28 16:48:00但這其實一點都不正常 就是坑在那 哪個消費者踩到就倒楣
作者:
Outsidein (InSideOut)
2022-10-28 16:49:00推,廠商要寫清楚規則
作者: jessbianrad 2022-10-28 16:49:00
估狗那個也是可以用5000折5990的耳機喔
推一個 一堆被騙慣了的還好哥幫廠商說話不覺得可悲嗎
作者:
oppoR20 (R20)
2022-10-28 17:09:005000購物金跟廣告宣稱一次-5000差那麼多 笑死 居然還有人護航 真是大開眼界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7:16:00廣告不實無懸念啦,但還是噓沒告,你都知道沒有懲罰性賠償了,那你可以檢舉就好。但還是恭喜你爭取到應有的權益,雖然這份恭喜跟你的發文一樣來的有點晚。
作者:
ptt0211 (æ¾åŸŽç…™é›²)
2022-10-28 17:24:00推
作者:
m81216 (被雨傷透)
2022-10-28 17:24:00我也是覺得廠商沒說明清楚 寫那句933入手就根本誤導吧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22-10-28 17:30:00
鳥蛋級的糾紛 你也沒完全備份 沒人知道當時情況
作者:
gemilay (Peri)
2022-10-28 17:31:00文案很誤導
作者:
shisa (奇奇怪界)
2022-10-28 18:09:00也不一定是純護航啦,搞不好人家在工作呢.教育消費者要有奴性,感覺就是他們工作內容的一部份阿。
作者:
Chhtaiwan (Chhtaiwan,Circ25th)
2022-10-28 18:10:00促進資訊公開跟明確對消費者是好事啊 感謝分享
作者:
Dosk (射後不理的精髓)
2022-10-28 18:11:00就是那些護航的縱容出來的啦 還是說其實是廠商網軍呢 呵呵
這真的有誤導的疑慮,我真的拿到資格也懶得去爭這種...
作者:
Hyman (寧靜)
2022-10-28 18:18:00支語 維權
作者:
juncat (モノノフ)
2022-10-28 18:22:00你不能說給你五張沒意見啦因為他消費一次只能用一張
噓的人很可悲 5*1000不是不行 重點是要講清楚不是用誤導或騙的哪怕是文案下方一行小字都凹的過去 完全沒寫就是等著被弄
作者:
Dosk (射後不理的精髓)
2022-10-28 18:28:00跟廠商打手或是奴性消費者解釋再多也沒有用啦慶幸自己沒那麼奴囉^^
就是有一群人替商家背書 才會有一堆這種鳥活動正常情況下這類活動都會把各種細節說明清楚而這個根本沒有 文案還這麼值百五千可以一次用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8:37:00意見不同就是護航奴性廠商打手,這風氣真棒,嘻嘻
作者:
popolili (joyjoy)
2022-10-28 18:49:00辛苦了
作者: justicebb 2022-10-28 18:51:00
別忘了之前椅子還被噓的XD,總是會有的,宣傳一堆話術真的噁心如果說給5000張1元抵用券 一單限一張也該自己吞的意思
作者:
ice4564 (ice4564)
2022-10-28 18:54:00居然有人檢討消費者XD到底多奴
作者:
jay0215 (煞氣の百里屠蘇)
2022-10-28 19:07:00推!廠商沒寫清楚就是詐騙!
作者: darkmaze (秒殺~) 2022-10-28 19:13:00
嗯?最近又有什麼活動還是看中什麼羅技的產品了嗎?
作者: wardraw 2022-10-28 19:13:00
原PO加油 別理那些護航的公關粉絲
廠商不實 還安慰自己都是這樣乾脆說在高雄要高雄式左轉 因為在地都這樣
歡迎來到鬼島XDDD 不想兩腿開開去享受它那就告到底吧 支持提告
作者:
u4u4 (荔枝)
2022-10-28 19:37:00因為系統就是一次只能用一張XD
作者: virus2017 (virus2017) 2022-10-28 19:39:00
這有啥好氣炸的.....
作者:
bunjie (Bunjie)
2022-10-28 19:41:00辛苦了 為自己爭取權益 也為消費者爭取權益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22-10-28 19:43:00推 高調
紅明顯 有人覺得只要拿到補償就不能講廠商壞話 難怪一堆摸頭文 刪除 好可憐
作者: ken812025 (右名) 2022-10-28 19:45:00
支
作者:
kyopolo (BonBon)
2022-10-28 19:52:00有人幫大家提高消費者權益 竟然還會被閒言閒語 社會是怎麼了
作者: astrophy 2022-10-28 19:52:00
台灣人真的有夠奴的,活該吃苦
作者:
Z1000 (Z1000)
2022-10-28 19:52:00現在的羅技品質售後都堪慮 我是不太敢買啦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19:53:00沒說不能罵,但補償符合原本期望,還要隔了兩年才來罵,這番操作比較不明白
作者:
LabInfo (實驗室資訊交流)
2022-10-28 20:06:00文案說933購入,那應該是符合標準直接退5000
推原PO 能維護自己權利真的厲害那些護航的真的完美展現出台灣人的奴性把陋習當成是習慣法 是有沒有奴成這樣
作者:
s899456 (熱到歪頭)
2022-10-28 20:25:00台灣就習慣積非成是..違停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作者: parissky01 2022-10-28 20:31:00
這就常見的促銷爛招 你太年輕了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0:40:00有註明使用限制,那不失為好的行銷方案,就是錯在沒寫
作者:
ECMA 2022-10-28 20:55:00社會新鮮人? 這樣你在社會上很容易被騙的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0:56:00@原po:我是覺得真要教訓,當初得到賠償還是可以檢舉啦!畢竟那文案過了兩年還是沒改,擺明了繼續誤導他人?除非有達成協議,不然賠償跟檢舉不衝突啊
作者: RONC (RONC) 2022-10-28 20:59:00
羅技的處理還可以吧,也沒凹你獎勵,你反應一次就給到位頂多就分享可以去信改折價金額的經驗就好畢竟一千一千分開買跟一次要你花五千買好買滿其實各有優缺
作者:
warwolf (理盲又濫情)
2022-10-28 21:00:00就玩文字遊戲 不過支持你 愛玩就大家一起來玩
作者:
DALLEN 2022-10-28 21:04:00商人手法 還有回饋5%點數之類 結果"上限50點"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2-10-28 21:21:00氣到兩年後還要來發文 看來真的很氣 但現在的折扣券幾乎都長那樣 甚至還有限額 比如1000的要一萬才能用 你這種可以單張一千直接全抵的已經算還ok了 隨便買個五隻滑鼠賣掉應該也能拿回四千左右
作者: tuwile 2022-10-28 21:50:00
文案寫的很吸引人,但有寫到滑鼠=933,這樣就會有廣告不實的問題了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1:50:00https://i.imgur.com/5LK2yUt.jpg沒說生氣?(搔頭喔,修正為「現在」沒生氣了,處理結果很滿意,雖然慢但又說還行。雖然很滿意/還行,但兩年後權限達標還是要公審不誠實的行為。處理的再怎麼慢好像也沒你發文那麼慢。這子彈飛真久。但廣告不實就是欠教訓,真心覺得 po文之餘可以直接檢舉,遏止不當商業行為!
作者: wade2432 (wade2432) 2022-10-28 22:13:00
有爭取到一樣可以公布啊,是撒謊的廠商有失厚道怎麼會是公布的人有問題?還可以說這樣是背刺真的是奴到不行的消費者,有跟廠商說好不行發文嗎?沒的話背刺在哪裡?心得分享還有期間限制是不是?消費時間超過一年不准再分享心得不然就是不厚道的行為這樣嗎?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2:20:00不誠實非常糟糕的行為,但處理結果很滿意。嗆走法律程序,但卻不想上法院。不覺得很前後矛盾嗎?糾紛公開沒問題啊,但既然很滿意兩年後又要公審,不是背刺那你教教我什麼叫背刺?
作者: wade2432 (wade2432) 2022-10-28 22:21:00
所以滿意不能分享過程嗎?不分享大家怎麼知道廠商廣告不實?心得分享無關有沒有得到賠償,不是有得到賠償的心得分享就叫背刺享就叫做背刺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2:23:00分享心得那麼多負面用詞喔,又不誠實又氣炸又惡劣的,呵呵雖然我不是當事人,但我如果碰到這樣的客人一定先備份準備提告,嘻嘻
作者: wade2432 (wade2432) 2022-10-28 22:25:00
心得分享還需要中立不能有情緒用詞喔?整篇文章都是事實的話有情緒用詞也告不成,你是法盲嗎?以為說個不誠實就會被廠商 難怪護航成這樣這種要提告只會變成法院認證的不誠實廠商而已,廠商才沒那麼傻
作者:
aal (生態小尖兵)
2022-10-28 22:39:00推 權益要爭取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2:44:00法盲是誰不好說唷,廣告不實不等同做生意不誠實。但說不誠實可是實實在在影響商譽的事,大公司是未必會告啦,但創業初期的就難說了。
作者:
kkcity59 (kkcityk)
2022-10-28 22:47:00折五千如果可以拆成五張一千強制分開使用如果通
作者: wade2432 (wade2432) 2022-10-28 22:48:00
你先去去找一個有廣告不實可是不能說是不誠實判例法官用你這邏輯解釋的啦
作者:
kkcity59 (kkcityk)
2022-10-28 22:48:00那拆成五千張一元分五千次來用不是也通?
作者: wade2432 (wade2432) 2022-10-28 22:49:00
連廣告不實不算是不誠實都講的出來夠會凹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2-10-28 23:03:00原PO都爭到了 還能說天真喔抓到廠商廣告漏洞爭權益有啥問題,廠商能站得住就不會低頭了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3:17:00上面有講500張的已經不符比例原則了,更何況5千張?XD
作者:
laygod (laygod)
2022-10-28 23:21:00去公平會檢舉吧,順便看一下公平會對不實廣告的定義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3:21:00公平交易法21-1看清楚。文案與事實的確都有5千消費券沒有虛偽不實之事實,但卻有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不過我是很好奇這上法院會怎麼判,你我對誠實與否的定義或許不相同,但法條是很清楚的。
作者:
laygod (laygod)
2022-10-28 23:23:00羅技沒說給5張1000,但也沒說給1張5000,這是問題但也不是問題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3:23:00所以我認為原po發文都可以慢兩年了,該文案也確實還在官方臉書存在,要檢舉應該也不是問題。除非當初賠償有協議了,但協議或許不包括電蝦發文?當初氣炸,但結果滿意,然後兩年後權限達標發文。氣或不氣也有時空背景之術?然後我明白嗆法律程序是手段,但看發文內容是對其行為極其厭惡且不認同,我以為賠償到手還是要檢舉廣告不實再發文分享,才能給廠商一個痛快的教訓,實乃消費者之正義也!
作者:
laygod (laygod)
2022-10-28 23:29:00換個方式思考,這樣的文案,消費者能否主張給的折價券為何不能現折,讓消費者用933買入呢(比如符合門檻退現,而非下次使用,文案上也沒寫喔)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3:30:00原po有主張並爭取到一次全抵啊,的確文案沒寫清楚,廣告不實無懸念。
作者:
laygod (laygod)
2022-10-28 23:36:00原po只爭取下次消費一次折抵,我是指文案也沒寫要下次消費折抵,難道不會有人誤會嗎? 每個人的認知或多或少不同,如何定義不實,還是表述不完整。公平會有說明不實廣告的態樣,可以參考,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3:39:00lay大意思明白了,但文案寫「回贈」線上購物金,你的主張應該…不會過。購物金就是未來消費所使用,要主張成前次消費返抵有難度
作者:
laygod (laygod)
2022-10-28 23:45:00然後羅技那麼大的廠商,這種文案好歹也給專業的看過再發,規則寫清楚具體就不會有那麼多解讀。
只聽一面之詞,到底羅技有沒有貼那一行??還是羅技懶得吵,我們從那堆氣炸的文能看出什麼嗎?完全不能,大概只知道,鬼島ㄉ民多
作者:
laygod (laygod)
2022-10-28 23:49:00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3:52:00沒有ㄉ啦,維護權益應該的,且那文案還活在官方臉書的確沒寫清楚。羅技不爭是對的,理虧該給的就給,只是以為解決消費者問題了,但兩年後被發文分享這個「結果很滿意的糾紛」,然後那文案還躺在那裡沒有修正。
作者:
kkloki (Loki)
2022-10-28 23:56:00我其實不懂護航的在想什麼 一百讚其實不是太容易欸 而且他文案就寫上市分享價 5*1000怎麼達到他的分享價蛤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8 23:58:00認同規則越清楚就越少片面解讀。我不認為我在護航啦,還是說有人就是二分法,不認同消費者,就是護航廠商的打手?真羨慕價值觀如此簡潔明瞭
作者: wade2432 (wade2432) 2022-10-29 00:31:00
因為從頭到尾最該被質疑的就是廠商不該用不實廣告,你在那邊檢討消費者拿到該拿的東西就不該發文講經過被當打手是你自己有問題跟二分法根本沒關,是你的發言就是站在廠商那邊沒錯
作者:
yukiyg (雪亞可)
2022-10-29 00:33:00奇怪了,到底為什麼拿到補償就不能講
作者: wade2432 (wade2432) 2022-10-29 00:43:00
因為講了怎麼繼續騙其他消費者
如果是工讀生護航成這樣還能理解 不是工讀生還能護成這樣真的讓人訝異
表達不同想法就被貼標籤成工讀生如果是塔綠班的話還能理解,不是塔綠班只用這1招,真的是讓人訝異
作者:
cka 2022-10-29 01:46:00要寫清楚是基本的 沒寫就是有問題
加麵姐呢? 加麵姐跟原Po,湊成天生一對??讚不讚??
作者: josephchen08 2022-10-29 02:23:00
行銷啦幹 營銷是支語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02:33:00回顧我發言有「惦惦」一詞,原意是既然廠商有處理了就別說「不誠實」,被解讀為不能發文的確是我的責任。表達不清是事實,那被貼標籤的確是我的問題。
作者:
touurtn (vv)
2022-10-29 02:55:00推 護航廠商的人真的完全沒有西方契約精神的素養
喔~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媓上天天法國菜..嗯..有素洋
作者:
kizajan (Rybczynski)
2022-10-29 06:49:00沒寫清楚就要以消費者的利益為優先來解釋啊
作者: satllion 2022-10-29 07:19:00
就三倍券啊,要拿券要先給錢喔,不到廣告不實,就是沒寫清楚,很多優惠活動都會限不能跟其他優惠一起使用或是張數
好可怕到底多少是廠家的著板ID這就詐騙啊,廣告不實,原po當下沒告上消基會算好的
作者:
e790309 (wani)
2022-10-29 08:56:00洗版的s網友整篇邏輯只有一個 就是攻擊原po 他甚至沒發現自己前後矛盾前面說他2年後發文有失厚道 後面又一直鼓吹檢舉才是消費者的正義 反應後拿了補償還去檢舉明明才是有失厚道吧 根本比2年後發討論文嚴重多了原po發文抵制到現在還有的不實廣告行徑+讓大家知道怎麼處理 這明明是有益公平交易風氣的好事 被某s洗版式批評成這樣還不能質疑是廠商打手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立場明顯不是消費者這邊啊
作者:
whu328 (whu328)
2022-10-29 09:19:00支持推
5張1000要寫進去,百貨公司活動都會寫,雖然字很小
台灣人奴性太重,不是理由應當就是對的嗎?很多時候是小蝦米不跟大鯨魚拼命而已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22-10-29 11:03:00好可怕 連這種都有人護航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1:14:00@e790309:你對於洗版的見解真是獨到。本來想說點什麼,但想想說的再多還是會被扭曲,那就講個簡單重點就好。我不認同的是原po,非不認同所有消費者。如果對於原po發文有與你不同的看法就要質疑我的身份,那就質疑吧。質疑不會改變事實。
作者: StaR7925 (布萊迪) 2022-10-29 11:31:00
羅技真的爛 推你勇於爭取自己的權益
作者:
e790309 (wani)
2022-10-29 11:35:00對啦 原po說什麼你反什麼還能自我矛盾 誰不知道你反的是原po呢我這篇都看完了才回的 想知道洗版是怎樣 你可以自己看一次
作者:
croweva (Crow)
2022-10-29 11:47:00之前中信的yahoo卡也是這種方式 我就再也不用了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2:00:00笑死,矛盾的是誰?我一開始就噓沒告,有告有檢舉就給推。你所謂的版侷限此篇文章的話,用洗這個字就沒毛病啦。反的是原po發文內容,不是反爭取權益。要混為一談,那就只能尊重你的看法囉。
作者:
danadio (寬恕)
2022-10-29 12:26:00正常情況下一開始看到這個活動我不會想成是送5000,因為根本不合乎常理,更別提是買了才去鬧,得了好處過兩年後還來鞭屍,這種行為個人實在是難以贊同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2:30:00@danadio:我的意思就是跟你一樣,不過我已經被認為是奴性廠商打手了,嘻嘻。
作者: wade2432 (wade2432) 2022-10-29 12:56:00
不能發文要檢舉才叫爭取權利真的是奇葩邏輯只要他打的是事實就不叫鬧,誰叫廠商一開始想用不實廣告騙人那就不要怕被發文不就是怕被其他消費者知道才希望去檢舉就好不要發文,反正檢舉罰不了多少錢,被發文損失更多,要給教訓廣告不實當然是發文啊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3:01:00可是廣告不實檢舉成功,會責令修改廣告內容,所以發文&檢舉並行不失為徹底的做法。
作者: wade2432 (wade2432) 2022-10-29 13:02:00
你不反爭取權益但你反對廠商廣告不實這件事被公布在公開論壇上,這才是你被當打手的原因那一樣因為沒檢舉你就在反對發文依然邏輯不通從頭到尾你都提不出一個不應該把這件公開的理由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3:15:00https://i.imgur.com/EHeTu82.jpg 我再說明一次,我承認我用詞有瑕疵導致讓人認為,我的言論是不該將事件公開發文。那就再重申一次,我認為既然廠商與原po當初有達成共識並補償,那用「不誠實」來敘述廠商行為「有失厚道」。並非不能發文。且事後兩年發文,有種「越想越不對勁」的既視感?一如最先的留言,有告我就推,且一再強調廣告不實就是不對,要選擇性檢視發言,那我還是老話一句,予以尊重啦。基於言論自由與促進公平交易的前提之下,我也支持原po可以發文。但原po發文用詞及處理過程,我無法認同。「無法認同」不等同「不該發文」。
作者:
e790309 (wani)
2022-10-29 17:09:00覺得送5000元不合常理的可以把原促銷活動內容再看一次 它有些心得文+按讚數的條件門檻 並不是一般隨便拿得到的優惠券 加上它文宣就是可以用原價-回饋金的價格買到該產品當然就是送5000的意思 如果不是有瑕疵的話哪可能反應一下就能補償 不要天真了*寫心得文廠商的不誠實行為(不實廣告)本來就是事實 不會因為事後有補償(原po可沒說什麼達成協議 不要亂腦補)就不能說他不誠實吧 不然你在公堂上做出不實指控被證據打臉 只要事後道歉和解就不算有誣陷事實的人嗎?這根本是兩件事原po發這篇文並不是要取得什麼利益 反而他也澄清廠商有補償給他了 這對大多有類似客訴經驗但沒能被妥善處理的消費者而言反而是加分或至少功過相抵了吧 原po並不是秋後算賬或扭曲事實在攻擊廠商 他只是依照他的想法在分享這件事這也不行的話生活討論文可以禁一禁了啦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7:24:00不實廣告是事實,但「不實廣告」不等於「不誠實行為」。這是我的論述。公堂的比喻很有趣,但實務上這樣的情況比比皆是XD然後沒有什麼不行發文,不行發文那我是否也不行留言。但發文會有不同的反應留言也是可預期的,難道文章只能推不能噓嗎?
作者:
e790309 (wani)
2022-10-29 17:29:00不要扯什麼越想越不對勁 那是暗諷要錢的意思吧 誰規定不是發生當下就不能po文討論的 原po情形比較像是過了兩年他還是對這件事耿耿於懷無法放下 才來po文求評理也以自身經驗警惕他人 讓自己可以把這件事做個了結吧不要騙沒出社會的了 誰跟你比比皆是 事實是事實 補救是補救 不會因為有補救就能修改事實 這是非常不尊重被害方的說法 不然就不需要做什麼協議 被害方只有接受補償就不能說嘴再說加害方做過的壞事 哪有這種道理*只要接受補償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7:36:00UCCU,我已經懶得算我解釋幾次了,我沒有說不能發文,就算是兩年後才發令我無法理解,但還是可以發,文章內容無法認同就噓,這麼簡單,別在選擇性檢視我的留言。
作者:
e790309 (wani)
2022-10-29 17:39:00你就是在檢討原po發文這件事 還檢討很多次 諷刺他是「有失厚道」「越想越不對勁」真的不要再硬拗沒有說不能發文了 我也只是針對你偏頗言論回應 沒有說過你不能噓不能不同意
作者:
SuGoEa (錐)
2022-10-29 17:43:00廣告不實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7:46:00你要認為我偏頗也無所謂,但說我硬拗我就無法接受。我留言僅是發表看法,你硬要給我戴頂檢討的帽子,我都不知道能檢討出什麼結果出來XD
作者:
e790309 (wani)
2022-10-29 17:48:00很簡單啊 帶成原po是有失厚道並且越想越不對勁才發這篇事後公審文 拿了好處還公審對方的嘴臉 轉移仇恨轉移焦點讓大家不相信這篇指控內容啊可惜他收到的補償本來就是他應得的 他確實完成指定條件並符合認定 結果為了拿到應得的報酬還要花時間花心思跟廠商周旋 最重要的是一定有其他人傻傻被佔便宜你形容成他拿了好處還背刺 這算是扭曲事實的嚴重指控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7:53:00哇,我都沒想這麼多耶,僅是個人看法沒想要他人認同。此文結果看來非你所述喔。但你好了解流程呢!今日我長知識了。
作者:
e790309 (wani)
2022-10-29 17:54:00這篇花了好多時間打了好多字還說你沒想那麼多 真是笑死人文字記錄都留著 嘴硬是沒有意義的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7:58:00「最重要的是一定有其他人傻傻被佔便宜」。這部份我完全能認同,但兩年後發文對於改善該次行銷,甚至日後的行銷內容,改善效果有限。我仍覺得檢舉責令廠商修改補足文案內容,且日後相同錯誤再犯即重罰,比較能有效改善消費者被佔便宜的狀況。我打了那麼多字,就是闡述我的想法,弦外之音或欲加之罪就省省吧。到底誰硬呢?呵呵
作者:
e790309 (wani)
2022-10-29 18:00:00說我好了解流程是想暗指我是親友團?這些明明都是原po在文中或回文說過的 有閱讀能力都能了解吧 s都沒看清楚還打這麼多嗎?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8:04:00作者:
e790309 (wani)
2022-10-29 18:04:00如同前面有網友提出發文比檢舉更有效的說法 我更認同他的說法 誰不知道廠商很會鑽法規漏洞+偶爾踩線也只會被要求改正跟罰最低額的罰款 你可以認為檢舉更有效 但請認知你認為的並不一定是事實這件事錯誤再犯即重罰的法源依據是?你真的有瞭解過相關法規嗎…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8:05:00選擇性針對發言,我支持檢舉的立場直接無視,然後各種片面解讀跟針對,與您交流真是受益良多。
作者:
e790309 (wani)
2022-10-29 18:06:00我只覺得在跟鬼打牆浪費好多時間我沒無視啊 還沒講也不行喔 真是無所不用其極18:04就回了啦雖然不是本案相關行業 但我可以用廠商經驗跟你說 檢舉根本罰不痛啦 我們政府對資方很好的 消費者權益真的需要大家努力維護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8:22:00查了法條,對於廣告不實累犯加重罰鍰居然是針對食品類廣告!!那類似此案真的就一例一罰了。我能認同檢舉不實是不痛不癢,我也認為發文效果有限,發文+檢舉就是有限度的最大作為了。你說服我了,亦能認同消費者的權益需要大家來維護,所以我給推。
作者:
e790309 (wani)
2022-10-29 18:25:00有去了解並澄清ok啦 但不要堅持要別人去檢舉 那是別人的自由意志 檢舉有被當事人得知身份的風險 這類案例很多身邊也有聽過被檢舉人實際打聽得到檢舉人資訊的鬼故事 真的不要太相信官員會秉公辦理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22-10-29 18:34:00非常贊同自由意志,且也為這樣的環境感到悲哀。
作者:
bu17 (bu17)
2022-10-29 19:48:00是誰給你的錯覺在鬼島能玩的贏商人??
作者:
ashaneba (Weison)
2022-10-29 23:58:00羅技,意外嗎?
權益本來就該爭取,一堆人覺得沒問題是多自卑啊,職場上自卑就算了,花錢當顧客還要這麼自卑
作者:
ronald279 (ronald279)
2022-10-30 10:52:00為什麼別人爭取權益還要哀? 奴性太重嗎?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2-10-31 03:25:00最終解釋權不是霸王條款...這條不是這樣用,不然大家廣告都直接裝死不就好了
羅技XDDD都2022了還在買羅技現在誰跟我推羅技都列為拒絕往來戶
我是不會貼什麼標籤啦,但整篇看下來就有一位又奴又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