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snowsp 永久水桶

作者: AreLies (謊言)   2024-08-10 09:46:53
※ 引述 《AreLies (AreL1e5)》 之銘言:
: 推 cakin: 這樣子被永桶怎麼覺得有點over 111.83.216.122 08/10 00:01
: 推 arnold3: 應該要累犯才永桶 119.14.100.51 08/10 00:08
提供申訴管道 如果附上具備公信力的佐證資料
去組務板之前我就會解除水桶了
: 噓 xelnaga: 雖然是來亂的 但是用商業行為就很怪 66.129.246.4 08/10 02:10
: 噓 aaron5555: 這樣就永桶太誇張了吧 你要這樣解讀板 114.136.251.43 08/10 02:32
: → aaron5555: 規那aegis 跟oopFoo這兩個ID整天在護 114.136.251.43 08/10 02:32
: → aaron5555: 航i皇要不要也永桶? 114.136.251.43 08/10 02:32
這兩位技術上是按照intel的路線圖來吹的
你也不能說他們錯 因為路線圖確實就是那樣
只是大家心知肚明一定會延期
結果真的每次都延 才讓他們看起來像在豪洨
: → aaron5555: 而且你引用的板規七罰則初犯是90天, 114.136.251.43 08/10 02:48
: → aaron5555: 二犯一年,三犯才永桶,哪來的直接判 114.136.251.43 08/10 02:48
: → aaron5555: 永桶? 114.136.251.43 08/10 02:48
依商業行為加重處分 已有過往案例
: → menchian: 不贊同永桶,用商業行為已經像是有罪推 125.231.206.136 08/10 04:38
: → menchian: 定了 125.231.206.136 08/10 04:38
就是有罪推定 如果不是已提供申訴管道
: 噓 Kazama168: 紅明顯,查過往推文不像商業帳號,覺得 125.230.214.219 08/10 04:45
: → Kazama168: 板主有點過頭了 125.230.214.219 08/10 04:45
: → Kazama168: 看他七月初這篇推文 #1cXKwzzT (PC_ 125.230.214.219 08/10 04:46
以前是公關公司要持有帳號才能帶風向
所以帳號很容易 看出使用軌跡
現在則是有打工App提供一則幾十元的方式 買推文
讓一般使用者可以賣推文 於指定內容的文章推文帶風向
查帳號軌跡已經不怎麼在適用所有帳號
: 推 dickyjay: 有問題先桶起來 保留申訴管道 讓原PO可 114.34.85.120 08/10 07:12
: → dickyjay: 以有解釋機會 如果誤判再解桶而已 114.34.85.120 08/10 07:13
這是目前的方式
: 噓 wild2012: 理由太過牽強 錯誤的資訊就不能拿來酸? 61.231.145.64 08/10 07:44

: → wild2012: 很多人 都是不理推文的 有規定推文 61.231.145.64 08/10 07:45
: → wild2012: 有疑問 就一定要回嗎? 61.231.145.64 08/10 07:45
這裡是討論板 不回就講自己的要討論什麼
: → wild2012: 而且也不是大量重複推文 現在是推文都 61.231.145.64 08/10 07:46
: → wild2012: 一定要有證據佐證 說的沒錯嗎? 61.231.145.64 08/10 07:46
一堆大YT或圖文媒體 測試都沒這個問題
很明顯是造謠誤導了
: → wild2012: 那我覺得 可以關版了 因為我看推文 61.231.145.64 08/10 07:47
: → wild2012: 也沒人在舉證的 只因為你覺得正確或錯誤 61.231.145.64 08/10 07:47
: → wild2012: 就不用舉證嗎? 61.231.145.64 08/10 07:47
講的是實話的話 通常不用舉證
: → wild2012: 而且你說他是商業行為的 證據呢? 61.231.145.64 08/10 07:48
: → wild2012: 你說推文要證據 但你說他商業行為卻不用 61.231.145.64 08/10 07:48
: → wild2012: 你不覺得這樣是 雙重標準嗎? 61.231.145.64 08/10 07:48
如果他去小組申訴 我到時候在小組那邊就會提供相關證據了
: → class21535: 用版主主觀認定桶就好了 用商業文桶沒 59.127.108.65 08/10 07:59
: → class21535: 道理 難道對方還要自證清白 59.127.108.65 08/10 07:59
對方還確實需要自證清白
: 推 wild2012: 錯誤的資訊 也是資訊 這也是言論自由 61.231.145.64 08/10 08:03
: → wild2012: 不管對的錯的 都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61.231.145.64 08/10 08:03
罵人跟散播不實指控被起訴 算不算侵犯言論自由
要不要叫大法官釋憲
你到底在說什麼?
你護航的等級就這樣?
虧你還來電蝦選板務過
:
噓 k2215777: 看不爽就永桶 面子真大啊~ 27.52.35.231 08/10 08:23
已提供申訴管道
好啦 都過一晚了 被水桶後直接不上線
如果是這樣通常就代表八九不離十了
我在電蝦跟Biker少說也桶掉半百個業務帳號了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有申訴過的
有時間就繼續開其他帳號繼續帶風向
至於被水桶的就用完就丟
而且如果我亂判決
上小組後我沒有正當原因能說服小組長
是會被記錄 幾次我就會直接被拔板務了
事實上wild2012就是這樣被小組拔地方板的板務的
所以我水桶必須要有充分的正當理由
因為PTT有很完善的制度
板務>>組務>>站務
你只要符合規定去申訴我就必須回覆申訴給組方
所以我覺得很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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