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 v0.9

作者: suhorng ( )   2013-10-14 01:12:18
大家好,我是新上任的實習板主 suhorng。
這裡我將板規做稍微的修訂,完整板列表如下:
關於大致修訂的內容,會在下一篇做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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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v0.9 2013/10/14
本看板分為三大主題:
1. (程式語言|編譯器|直譯器)的理論、設計與實作
2. 各個程式語言間的設計與實作比較
3. CompScience 內暫無專板的程式語言相關討論
一般性:
1. 請遵守成文或不成文的網路禮儀。
2. 禁止作業文,一律直接刪文處理,並備份至精華區:
若詢問問題只有題目/需求/求解答/求程式碼,
而沒有提出自己的想法,或描述自己遇到的困難、或做過的嘗試,認定為作業文
3. 其餘不符合本板宗旨的文章,經通知發文者,
得刪除並備份於精華區。
(判定準則皆為板主自由心證,輔以板友意見。)
4. 對於一短期有大量文章之主題,
若流於筆戰/無意義或無交集之內容重複發表,
全串禁止回文 3~7 日。
[如 Math 板 0^0 系列文與 0.9999... 系列文]
6. 原則上一行推文可以表達完的事,
不允許新發表回文,但距離較遠的文章不在此限。
(若要確切地說,與原文章相距大於10篇即允許。)
6. 不可未經推文者允許,擅自刪除/修改他人推文。
程式語言的比較之主題:
1. 不可針對人類發出批評。如:使用 AA 語言的人都是白痴。
2. 不可光提出批評而不發表理由。如:反正 BB 語言就是爛。
3. 以上違反者將直接刪除該文並備份於精華區,
同時視情況給予警告。
[建議: 討論時推薦針對語言的特性/設計,
有比較明確客觀的對象.]
少數民族語言的相關主題(CompScience 內暫無專板的程式語言):
1. CompScience 內有專板者不可單獨討論,違反則刪除並備份於精華區。
2. 避免討論 IDE, 或是任何形式的編輯器或開發環境。視情況處理。
  補充說明:
  例如:「如何建立專案?」、「如何開啟新檔?」、「編譯的按鈕在哪?」
  此等主題離題太遠,視為不符合看板宗旨。
  比較微妙的部份是,IDE 直接涉入程式語言的部份,
  (e.g. 對程式的分析),勉強可以算是符合看板宗旨。
板主需遵守的水桶規則:
1. 板主必須於於對應文章推文警告,或公告警告。
警告累計二次者,第三次再犯得水桶。
2. 情節輕者 1~3 日,
嚴重者可至 7 日。
若嚴重鬧板者水桶兩週。
作者: banacorn   2012-09-28 00:53:00
哈囉~
作者: NilPtr (神奇的空指標)   2012-02-13 19:36:00
你好~
作者: halou (洗勒哈嘍)   2012-09-15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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