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UBG板板規v3.3 暨 好文補M/板務建議區

作者: i8067 (Google)   2018-09-07 22:40:23
PUBG板規 暨 好文補M/板務建議
有對於板務的建議,或是提醒板主有漏M的好文,
都可以在這裡推文喔,板主會不定期回覆。
PUBG板板規 v3.3 2018/09/07
第一章 板務處理原則
1-1 本板板主須依板規行政及判決。
1-2 使用者違規及檢舉,須依以下原則處理。
Ⅰ 除板規另有規定外,板主得主動處理違規。
Ⅱ 檢舉應於置底檢舉區推文檢舉,未於置底檢舉區檢舉或私信檢舉者,
除特殊原因外,板主得不受理。
Ⅲ 檢舉之追溯期為七日,逾期之檢舉板主得不受理。
Ⅳ 水桶一個月以內之處罰,各板主得獨立判決;
水桶一個月以上或退文之處罰,須經板務會議始得為之。
1-3 文章屬下列範疇者,板主應M文保留文章。
一 原創之藝術創作、攻略文、心得文。
二 板友推薦之優良文章,經板主審核通過者。
1-4 文章屬下列範疇者,板主得S文並推文註明原因。
一 爭議文或可能成為爭議文之文章。
二 尋人啟事等有急迫性或有關公益之文章。
第二章 使用者規範
2-1 〔無關文章違規〕
Ⅰ 發文內容無關藍洞發行之絕地求生(PUBG)者,處水桶七日。
Ⅱ 發文內文未滿正體中文三十字者,處水桶七日。
補充說明:
手遊版"吃雞"遊戲及藍洞授權騰訊發行之PUBG Mobile,請勿在本版發表討論,
相關說明請詳見#1RaeovA4,違者以2-1處置。
2-2 〔特殊文章違規〕
發表文章而違反下列規定,初犯處不公告刪文,次犯處水桶七日。
Ⅰ 外掛抱怨文經不同ID有效推噓文達X1者。
Ⅱ 欲發表群組宣傳文請先來信申請,經板主同意後方可發表。
Ⅲ 伺服器狀況之回報請至置底推文,勿濫發伺服器抱怨文章。
Ⅳ 經實況主於實況臺聲明他人不得任意宣傳而經本人檢舉者;
實況文每日每ID以一篇為限,並須有三十字以上簡介。
Ⅴ 設備健檢文、除錯文,需附上完整設備清單。
Ⅵ 非本板板主以上職務者禁止以[公告]發文。
2-3 〔人身攻擊違規〕
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經當事人檢舉,
處水桶七日以上、一個月以下。
2-4 〔蓄意引戰違規〕
爭議文章經板主S文提醒後,仍繼續發表爭議言論而有人身攻擊情事者,
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
2-5 〔其它內容違規〕
Ⅰ 張貼十八禁或恐怖內容(如蟑螂圖)者,處水桶一個月。
Ⅱ 公開他人個人資訊或私人信件者,處水桶一個月。
Ⅲ 轉文而未註明原作者或來源,或抄襲擅改他人文章者,處水桶一個月。
2-6 〔洗板違規〕
Ⅰ 短時間大量發文致正常使用者閱讀困難者,處水桶一個月。
Ⅱ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同篇或不同篇文章一小時內推文五次以上,
且內容相近者,處水桶七日。
2-7 〔外掛違規〕
Ⅰ 宣稱自己目前使用外掛或巨集腳本者,處水桶一個月。
Ⅱ 發表外掛或巨集使用之教學、下載、交易要約者,處永久水桶並退文。
2-8 〔刪除推文違規〕
文章作者未經當事人同意刪除推文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水桶七日。
2-9 〔特殊重大違規〕
有下列之情事者,為特殊重大違規,處永久水桶並退文。
一 張貼張爸文、成大狗博士文、王浩宇平台者。
二 貼出有毒或損害他人電腦之連結或檔案者。
三 張貼商業網站之連結。利用板友之好奇點擊心態,
賺取點擊連結之廣告收入者。
2-10 〔累犯〕
同一人連續違反同一規定者,為累犯,得加重處罰至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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