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hariseb 違規

作者: hariseb (hi)   2014-10-03 19:57:52
※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14957 410/03 hariseb □ [選舉]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參選里長加油!
: ┌─────────────────────────────────────┐
: │ 文章代碼(AID): #1KBWVDYE (PublicIssue) [ptt.cc] [選舉] musashi0839 常山?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2302797.A.88E.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74 Ptt幣 │
: └─────────────────────────────────────┘
: 違反板規:
: 第三條
: ★ 文章內容違規、違反站規或法律之規範。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本人不同意其人公開本人資料,故該使用者違規,請板工處理。
我所張貼的資料是選舉黃頁上的公開資料
是候選人自己提供的 任何人都能看得到
已經公開的資料就是公開的
並不因轉貼再有公開的問題
而不論選里長或任板主 都是為公眾服務
雖然我對於其任板主的作為有些不認同之處
但他願投身鄰里服務 我卻是對此某程度的認同
況且這是公民板板主的參選 不正是百分百的公民議題嗎?
我本來是想說 也許該板主本身謙於自我宣傳
而他又即將卸任 我想說就幫他代為宣傳 我不認為有何不妥
我之前也貼過其他獨立參選人的新聞 因為這是值得鼓勵的事
就連該板主自己也發表過關於其他地方里長的資訊
而且其經歷也自介任"Ptt PublicIssue :管理員"
所以他在公開的黃頁上公佈自己的參選資料
為何不能在板上公佈呢?選舉黃頁又不是FB
又大方介紹自己是批踢踢公民板板主
那我把該黃頁轉到公民板又何罪之有?
作者: rediner (rediner)   2014-10-03 20:04:00
當事人不想 結束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10-03 20:31:00
未經同意是一個啦 非經本人公開這會是重點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10-04 11:48:00
連勝文也有PTT帳號 那請問討論他住帝寶還是一品違規?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10-04 17:39:00
你把他家住幾棟幾樓幾號PO出來 再去站內信找他問要不要檢舉阿
作者: gold97972000 (Miyanaga Saki)   2014-10-05 11:32:00
這跟表特好像 當事人不想 你PO了就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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