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ffish (offish)》之銘言:
推 rocfrank: 請問判決不會更動了嗎? 不日後將上訴組務 03/08 11:58
板務執行問題,請上訴組務。
→ rocfrank: 第一次聽過板主不需對"公告"文內容負責及不受板規約束的 03/08 11:59
一、板主需對公告文內容負責。
二、公告文需受板規約束。
三、公告是板務執行,並非言論。
我的看法是這樣,就像一審判決有罪被駁回後二審無罪,你不會去告一審法官判
決書涉及誹謗一樣。
既非屬言論,故不適用該條板規。
====================================================
我來回應你第三點的看法,你用目前我國三級三審來做類比,
但是目前司法的制度原則上是三審定讞才能執行,
有沒有執行後才被改判無罪的?有!
那麼當事人就可以申請冤獄賠償了,
而原審法官也要負起枉法裁判的責任。
就像本案有人被冤桶了,費了多少精神時間幫自己爭公道,
最後確定是板主的疏失,難道板主不用負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