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推文] #1LETJTrq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5-04-25 14:09:50
1."白癡"這兩個字 我承認可能語氣上有錯
不過我也已經瞬間回道歉了
我自認為我是一時情緒發洩的語言 而非攻擊謾罵
2.中二病 不是一種病徵 而是一種現象
就是以自我為中心 想力求表現的意思 原詞是中性不帶貶意的
幼稚 往往是附帶於中二病這個現象的形容詞
因為是多數青春期都會有的表現
年幼、稚氣 應該不足以認為是攻擊吧?
故這些單字不能直接就等於人身攻擊
而可笑 只是我個人覺得他的言論 很有趣而已
如果修辭使用不當 我也承認
3.幼稚的直覺
是指 心理學家皮亞傑 所闡述的認知發展論中
對於4~7歲(直覺期)的意思
在這個階段 也是以自我為中心
4.然而 之所以有1.2.3.這些言論
單純是因為尚市長在文章中表示
這當然不是原理原則能夠解釋的,於是透過解釋,
"正當防衛"的原理原則,就變成了暴力合理化最有力的靠山。
作者: aurior (auri)   2015-04-25 14:56:00
我覺得,口頭禪有問題,而且也是有人用阿扁跟馬九當id不過用非暴力說其他都是錯的,等於否定了曼德拉。他們都認為曼德拉是共產主義恐怖分子,並支持打壓ANC。
作者: kccn (demultiple)   2015-04-25 15:38:00
他都可以認錯了 你認個錯是會怎樣是不是?
作者: aurior (auri)   2015-04-25 15:44:00
話說原告似乎有這樣說:根本的解決之道在公然侮辱除罪化。
作者: axiz711 (埃西小七)   2015-04-25 19:31:00
中二之前有判例 前版主判的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4-26 10:17:00
不是前板主判的,是現任板主判的。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5-04-26 11:14:00
再提一點 板規既然強調"貶損他人之人格"重點就在於這些單字在對話中是否貶損了原告的人格我承認我不禮貌 但單純的不禮貌 不等於公然侮辱自然不會是人身攻擊或貶損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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