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談偶像,應該先劃分清楚,首先偶像跟人氣角我認為是不盡相同的,
偶像通常都是人氣角,人氣角未必是偶像。
而偶像主要靠兩個要素就可以了,一個是"強"另一個是"帥(美)"
因為偶像有讓人崇拜的因素在...
真人的例子:
張學友,唱歌強
喬丹,籃球實力強
帥跟美的例子更不用多說
當然也有因為崇拜個人特質的例子,但我認為比起強跟帥,這比例是佔極少數,
而現在討論的布袋戲中,幾乎都是以強度跟帥度在塑造偶像,而偏偏布袋戲中的強度
只要編劇幾筆,要多強有多強,這也是為何某些為人詬病的編劇一樣可以寫出一堆
所謂的偶像,因為只要他影響力夠大,他想要他的角色要多強有多強。帥度也是靠
雕偶師傅跟造型師,配樂也只要挑最動聽的那幾首,基本上推出這個角色,一定有
不少人買單,一個偶像於焉誕生。
所謂塑造偶像,沒什麼差別。
霹靂不用多說,說金光,有人說金光不太會塑造偶像,我認為完全沒這回事,
如同上述,塑造偶像不過就是這樣一回事而已,相反地,不以強度跟帥度去包裝"偶像"
以故事跟人格特質演出一個個人氣角色,那才是困難所在,這點,金光還是表現不錯的
回過頭說金光的偶像,最直接一個例子就是默蒼離,你看板上多少人愛學他說話,
或是言行受其影響,這是一個崇拜偶像最明顯的現象:"模仿",當然他的人格特質是
獨樹一格,不過,我覺得默蒼離終究還是因為他的"強度"才造就這麼多人模仿崇拜他,
既然偶像塑造金光也不成問題,那麼問題出在哪?
我認為問題出在"行銷",金光有偶像、人氣角,但根本不懂得怎麼"賣"他們的人氣,
金光也不太懂打鐵要趁熱的道理,像最近推出的墨狂吧,墨狂最威最火熱的時候是
默蒼離開陣打帝鬼的時候,而現在推出新墨狂對上玄狐的表現絕沒有默蒼離的舊墨狂
讓人驚艷。而讓工作人員穿著牛仔褲去拍新墨狂廣告我也不知如何吐槽,人家BZ賣
霜之哀傷還會找人cosplay一下,找個小模或是coser來拍廣告都花不了多少錢吧,
周邊公仔、遊戲也是,一開始想買想玩的人絕對不少,但是對公仔市場跟遊戲市場的
掌握度實在不好,也看不出行銷的力道,雖然說,那些偶像跟人氣角仍然有提高銷量
的商業價值,但不能有效轉化其他商機這點實在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