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我想出一本《金光布袋戲研究》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5-11-01 22:24:28
: 推 torres1234: 召喚E王骨和g王骨XD 11/01 18:03
: 推 bluesmaple: 題外話,我點進去看小叮噹X 03話,技安根本三途蠱XD 11/01 18:06
: → etyk20: 這種是否有版權問題呀? 是不是要像金光先詢問看看之類? 11/01 18:08
: 推 Fantasyhisai: 要問大俠吧 11/01 18:23
: 推 swallow919: 先問一下黃大俠比較保險喔! 11/01 18:26
: 推 enamelcord: 推推~感覺好強大!www 11/01 18:34
: 推 ruiun: 先跟大俠作個講解吧,最好是先有實體給大俠看,再開會討論 11/01 18:39
: → ruiun: 那邊要改進 11/01 18:39
: → ruiun: 因為,我到現在還記得黃天看素問就是這樣看對眼 11/01 18:39
: 推 asdwsxzc: 11/01 18:59
: 推 bluesmaple: 這樣子的話投稿作品個人是不是就不能發表在網路上了? 11/01 19:00
: → m19871006: 這要不要乾脆跟官方合作變成定期刊算了XD 11/01 19:03
: → signum1453: 有雙向授權嗎?沒有要注意噢,可能會登報道歉 11/01 20:10
: 推 gogogo123: 有給稿費的確就不太適合多重發表 11/01 20:13
: 推 finallight: 上學期期末寫過一篇出場詩研究 改一改看能不能用XDD 11/01 20:29
: 推 smallwang30: 加油~辛苦了 11/01 20:32
: 推 s550006: 推~ 加油! 11/01 20:36
: 推 a98674: 我覺得還是先取得授權吧 不然這其實是個好廣告 11/01 20:39
: 推 STingO: 只好推了 , 出版後必定購買支持 11/01 20:44
: 推 tenpoinyuki: 推一個,感覺好猛有出就買阿 11/01 20:55
: → tenpoinyuki: 不過和大俠討論是必走過程吧 11/01 20:56
: 推 IDnoIDEA: 推 支持 11/01 20:58
: 推 ae86936: 評論或研究的同人誌為啥要向官方報備? 11/01 21:29
  這個觀念的確是要先建立的。
  我們發表文章或出書,評論他人的作品,並不必先取得原作者的同意或授權,
即便出這書是要賣錢的,也不必報備,因為這個評論是我們自己的作品。
  如果書中有要引用原作的台詞、劇照,這些有版權的東西,那當然要向人家請
求授權,我也當然會去洽談。但在此之外,我們要寫什麼、說什麼,是我們的自由
。即便你要罵金光,或者揭發批判他們什麼事情,只要我認為這文章是有益的,是
值得刊出的,我就登。就算我不登,你自己出,也不犯法。
  至於建築在其世界觀上的同人創作,或者倚照人家樂曲的填詞,這些二次創作
,目前在法律上是處在模糊地帶,比較需要許可;若有這一類的來稿,我也會去請
求許可。但我這裡主要做的,是無需許可的研究評論。
  當然,基於禮數、人情、內容和商業上的考量,我都會去和金光官方好好談的
,畢竟這是互惠互利的事情。然而我們並不會從屬於他們,這樣也才可以保障我們
能夠無顧忌地暢所欲言,以昭公信。
  然後,關於多重發表,我的政策是不設限。你發表在本刊上的文章,要拿去其
他地方再用,或者自己出書,我不管,只請注明一下是首發在《金光布袋戲研究》
第幾期就好。法律上,我這裡付你稿費,只為本刊買你文章的使用權,不買你的著
作權。
  如果想把已發表的文章拿來投給我,也可以,但一樣請注明首發在哪裡;再來
,既然已發表過,我會跟你討論,要求你修改、增補,保證我們讀者這回看到的,
比你原先的更好,這樣大家的錢也才花得有價值。我編《東方文化學刊》就是這個
做法。
  說實在話,這年頭,我們想說什麼,在網上都可以即寫即發。在這樣的情況下
,實體書還有什麼好出的?又憑什麼賣人家兩三百塊一本?我的答案是:提供多一
些金錢和名譽的誘因,讓有話想說的道友,願意認真、仔細地好好將自己的知識與
見解講個完全。這應該足以構成大家掏錢支持的理由,所以我們把這一點做好就是
了。
  明年大年初五是2月23日,時間還不少,還可以談。我論文最晚會在1月20日忙
完,之後我可以馬上開始編輯,我自己也打算寫一篇。如果早一些收到足夠的稿件
,就可以早一些出版。先暫不打算趕著什麼節慶或盛會來出,內容編好為首要。
作者: alex0203cool (Alex)   2015-11-01 22:31:00
推一個
作者: boreguy (無聊男子)   2015-11-01 22:39:00
學到東西了,推
作者: castlewind (城中之風)   2015-11-01 22:50:00
樂觀其成
作者: liu2007 (è–¯)   2015-11-01 23:05:00
實體書以我的觀點來,其最好的一個價值在於保存所以看過歸看過,想保存又是另外一件事,以原PO之標準我認為兩三百塊的價值可說是物超所值編纂^
作者: leelee688 (雲寒陵 是....)   2015-11-01 23:06:00
推。
作者: s550006 (築夢踏實)   2015-11-01 23:15:00
推~
作者: carol751205 (嵐.素文)   2015-11-01 23:26:00
離職人員的爆料會比較有看頭 不過基於職業道德......是說 現在就開始徵稿嗎?總之 加油囉^^
作者: tenpoinyuki (阿蒼)   2015-11-02 13:09:00
原來是這樣,感謝改正觀念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5-11-02 13:20:00
樓上?? 你不知道台灣是言論自由的國家嗎??你不知道本版版友發表的評論文章都不需要金光/霹靂同意嗎敢問你原本的觀念是??
作者: lukiya9477 (伊凡四世)   2015-11-02 13:31:00
野生的__出現了
作者: hgf125 (風焰)   2015-11-02 14:21:00
問題是有爆料 會比較吸引人看
作者: pili820204 (夜月)   2015-11-02 14:22:00
推 學習了 另外 奈奈快投稿阿
作者: tenpoinyuki (阿蒼)   2015-11-02 14:34:00
奈奈我不想召喚你啊,比較想要王骨們
作者: Zenxiety (Zenxiety)   2015-11-02 17:58:00
有沒有peer review啊?
作者: RogerLee21 (RogerLee,小霖)   2015-11-02 18:01:00
是奈奈!注意了,看招!!!(丟出寶貝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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