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98674 (剎棠)
2016-05-10 19:19:48有薦於不少人認為金公告說下一檔只有七十分就是變相漲價
我在巴哈看到這篇道友的整理我就馬上去要轉載了!
這檔可是也公告過可能八十分鐘上下,可是你們細數看看這21集所有的片長時間!
原文在此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0867&snA=68484&tnum=10&subbsn=15
原文作者:pie22862(沒事故的妖怪)
集數 片長
1 85.7
2 79.4
3 86.3
4 92.0
5 77.8
6 89.9
7 88.1
8 95.7
9 97.2
10 89.0
11 101.6
12 81.7
13 93.0
14 92.0
15 89.0
16 86.0
17 94.7
18 95.0
19 84.0
20 93.5
21 93.1
最長時間 101.6
最短時間 77.8
平均時間 89.8
從墨邪錄1-21集分析,片長超過89分鐘的集數佔21集裡面的62%
最長101.6分鐘,最短77.8分鐘,平均89.8分鐘
就算標示片長約80分鐘,金光也沒真的就縮10分鐘變相漲價
那標示70分鐘,難道就會變成平均70分鐘嗎???
我相信絕對不會變成平均7X分鐘,不然來賭雞排呀~
(PS 22集待明日補上)
作者:
a98674 (剎棠)
2016-05-10 19:20:00#1MXhfX8M 前幾檔片長請參考這一篇反正見獵心喜的還是很多啦((  ̄ c ̄)y▂ξ
放話之前查證事實是全世界(台灣以外)傳媒的基本素養
作者:
mywarmday (麥味登)
2016-05-10 19:25:00這沒難度吧?只是要花時間而已
只能說這年頭網路風向真的很好帶,情緒發言一呼百應燒到官方出來面對變戰績,之後查無此事變成官方說明不清啟人疑竇自己有責任... 真是不簡單。
作者:
a98674 (剎棠)
2016-05-10 19:31:00現在看到那篇公告文一堆人在看衰...風向真的很好帶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5-10 19:35:00之前在罵片長 主要是因為講都沒講啊 有講哪有事?
作者:
a98674 (剎棠)
2016-05-10 19:36:00所以這兩檔講了還是被該到被檢舉才又改成七十分不是~講有事 不講還是有事 不如往少一講XD 一講又說變相漲價~
作者:
guzheng (恂恂)
2016-05-10 19:37:00推整理XD風向真的很好帶唉
這次講了也有人說90→80→70之後會60啊問題是其實連90→80這個第一步都還沒發生算是滑坡謬誤的進化版吧,其實連坡都不存在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16-05-10 19:44:00之前是包裝標示默默改啥都沒講才會被砲 現在講了砲的有那時候多嗎?
作者: SDGAZO (竹雨) 2016-05-10 19:46:00
結論:只要改時間,不管哪種姿態都會有負評不過有公告總是好的
我怎麼記得上次被講很難聽,偷料啦、黃家都不老實啦好像有多大的道德瑕疵,結果實際上啥都沒發生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6-05-10 19:48:00朝三暮四的道理
現在是變成連改標示不改內容物都需要先告知了是嗎 XD印象中還沒有哪國的消保條款標準抓這麼嚴的
作者: barboo007 2016-05-10 19:49:00
是說...要去哪裡檢舉?消基會嗎?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5-10 19:53:00老大.你爽繼續講當然沒問題 但是上次怎麼發生的自己回顧一下. 在問的人只是要個說法而已, 這次有講 有很多人吵嗎?
可怕的是之前金光才解釋過一次~結果這次公告又被嘴~
作者:
a98674 (剎棠)
2016-05-10 19:54:00那篇公告說的人不是挺多的嗎XD 只是之前開篇說很多甚至連巴哈都有相關的討論(遠目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5-10 19:56:00( -3-)y=~ 說的人多?? 這次又燒不起來..不懂的是.. 一直嘲諷下去才會開始燒..
只是要個說法嗎 XD 上面舉的難聽話都是就串挖出來的耶... 陳述事實跟我爽不爽沒關係*舊串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5-10 19:59:00那我只好建議你繼續往這點打 一直講www 先買雞排勿忘偶帽跟T-shirt啊 適可而止很重要der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16-05-10 20:01:00難聽話不也有人把砲的說都是霹靂工讀生? 叫他們都別看?
終究是公告縮短片長,要不被說話也是滿難的,更甚者以後如果有一集戲迷不滿意,又會拿這點出來罵,考驗阿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5-10 20:07:00怎麼沒拍到我???
那時候的氣氛很顯然就是預設成未告知砍10分鐘在講啊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5-10 20:09:00嗯.....莫非wa大是金光小編啊?? 感覺很像XD
作者:
a98674 (剎棠)
2016-05-10 20:10:00何必推測誰為誰 就是想回應那些說這些話的人不是很簡單嗎
作者:
a98674 (剎棠)
2016-05-10 20:11:00只是因為PTT會這樣做的少 跟風的多不是嗎
就心理學來看PTT和2ch這種發言格式統一程度很高的網路社群都有可能會加劇從眾效應,這是本能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5-10 20:13:00可以幫忙建議開放海外訂購嗎?? 很需要 Q_Q
很多時候一個人打字時的情緒可能不是自己的情緒,而是鏡像捕捉到的其他使用者的情緒
作者:
winklly (阿鳥)
2016-05-10 20:14:00直接把人打成官方人員不好吧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16-05-10 20:15:00那問題應該是在跟風的人上不是提出問題的人上面吧上次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點在哪 從開始到結束不管哪邊都一樣
作者: saraba (雪花伴孤雲) 2016-05-10 20:16:00
縮短片長?? 標示修改跟演出內容縮短差很多耶
真的搞懂了金光改標示片長的原因就不會有問題了~金光是為了怕演出內容又低於80分被檢舉才改標示~偏偏就有人要把風向帶成要變相漲價~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16-05-10 20:19:00真正搞懂希望公告的人的想法就不會開戰了
這次沒有被罵很嚴重吧?是上次沒先講拖了三個禮拜才大爆發,這次也才公告的那一篇而已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16-05-10 20:20:00所以這一次砲的人就沒幾個阿
作者:
SINXIII (史家大閨女我的嫁)
2016-05-10 20:20:00嗯? 難道又要再戰一次了嗎lol
其實標示片長約80分鐘實際77分鐘好像也沒什麼問題
作者:
a98674 (剎棠)
2016-05-10 20:21:00可是打成變相漲價是更恐怖的說法啊上次那一砲不是布吐帶出來的嗎(遠目
作者: saraba (雪花伴孤雲) 2016-05-10 20:22:00
都有人去檢舉了哪裡沒問題...
作者:
SINXIII (史家大閨女我的嫁)
2016-05-10 20:22:00會把上次的事拿出來講的依然搞不懂上次戰起來的點阿
77分鐘也是約80分鐘阿,我覺得這樣真的檢舉有效嗎?
作者:
SINXIII (史家大閨女我的嫁)
2016-05-10 20:24:00老實說我真的很懷疑真的有人去檢舉?差一分鐘相關單位真的
作者:
piano1004 (piano1004)
2016-05-10 20:24:00幾分鐘有差嗎?有什麼好攻擊的?好看比較重要吧……都說支持了,要不然看網路的免錢啊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5-10 20:24:00(ˊ皿ˋ) 這次是誰逼戰呢?? 明明好端端的啊
其實比起直接改70分鐘,改成80±5分鐘應該比較好,
作者:
SINXIII (史家大閨女我的嫁)
2016-05-10 20:25:00如果影片都要符合標示片長,那多的不也違法嗎?
作者:
SINXIII (史家大閨女我的嫁)
2016-05-10 20:27:00糟糕不要給有病的人靈感阿wwww
但公告片長<實際片長 應該很容易會被判有問題.... 大於小於打反 =__=|||
檢舉應該無效,只是相關單位為了愛心辦案要金光說明XD
作者:
ptc2 (大嘴二號)
2016-05-10 20:29:00如果是向公家單位檢舉 確實蠻有可能照形式來 你得考慮審核檢舉案的人也許根本不看布袋戲 他不可能覺得好看少一兩分鐘沒有關係 很多事情都是照形式標準來公事公辦這樣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16-05-10 20:31:00這篇看到最少的是77分 80分差3分會受理也很誇張
要看檢舉者怎麼陳述"事實"吧,總是也要去了解一下實情
作者:
SINXIII (史家大閨女我的嫁)
2016-05-10 20:33:00看來台灣的政府單位還是有希望的阿科科
老實說官方願意公告這點我就覺得很滿意了 如果品質可以兼顧的話
作者:
enamelcord (娶妻當娶殤ä¸æ‚£â™¥)
2016-05-10 20:34:00推推~
作者:
enamelcord (娶妻當娶殤ä¸æ‚£â™¥)
2016-05-10 20:36:00是說這邊是降到六十分鐘也沒關係的人XD九十分鐘更開心這樣www雖然常常看不完XD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5-10 20:38:00一言以敝之 本來沒火 別一直加油啊..
60分鍾我也oK,可是是極限了,再少會覺得看不到什麼。鐘
作者:
Juchu (Juchu)
2016-05-10 20:47:00推,金光這次有公告很好呀,期待明天,小元~QAQ
作者:
s690501 ( 念公子)
2016-05-10 20:55:00有先公告就支持。不爽的人連買片都做不到吧~
作者:
ptc2 (大嘴二號)
2016-05-10 21:03:00板上之前不是討論無論如何都拒絕入坑的圈外人 就想像自己就是這種人 同時今天受理了一件金光片長檢舉案 要寫處分書 然後就會函詢金光說明 然後金光就要有人力去說明 然後也許到最後不受理或不裁罰 總之金光安全下莊 但這中間耗費的成本跟在封套及粉絲頁公告一下 兩個比較誰輕誰重很明顯
作者:
Lia (如入無人之境)
2016-05-10 21:05:00覺得60分鐘比較剛好 8~90分太長了看完會累XD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10 21:07:00不懂為什麼會少幾分鐘 讓凰后出來擺擺pose不就搞定了
作者:
ptc2 (大嘴二號)
2016-05-10 21:08:00所以 我是覺得觀眾若要質疑變相漲價 先查證實際片長是應該的 但官方事先公告也是應該的 兩件事情沒衝突
只有我都用1.8倍速在看片嗎?XD大家閒來沒事可以試著用POP的調速功能觀賞看看www個人覺得1.8倍速是很剛好的速度。只不過武打場面會有點眼花繚亂就是了XD (PS:霹靂也是比照辦理XDDD)
作者: jeffsu 2016-05-10 21:57:00
之前會一堆人罵是沒公告 這次有公告根本沒幾個人在罵
作者:
zxc1018 (化工豬血糕)
2016-05-10 22:17:00覺得墨邪片長都超長,還超多好看文戲,都得看超久。。。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6-05-10 22:37:00有公告有啥可罵,這就上次爭點改善啊
作者: may60524 2016-05-10 22:40:00
就說不要只看那一兩集就狂批評……唉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5-10 22:43:00另一派說法 如果那一兩集沒人講der話...
作者:
Rover ( )
2016-05-10 23:31:00不就是被人扣過帽子,這次才自己先打預防針
作者:
amateratha (ä¿éšªçš„å°æœ±)
2016-05-11 01:34:00上次某些人講的可難聽了....
不加註誤差值可能是相關法規的關係,影視類產品畢竟雖然常常拿食品來比喻,但布袋戲不是真的食品啊
作者: ThelmaEast 2016-05-11 06:02:00
最近常快轉+1"公式"不懂的再回去翻,串線、藏爸&SPA之類的最快記得二十分鐘翻完,跟速讀一樣XD = =注:洋芋片有半包空的lol
作者:
mosair (棗)
2016-05-11 11:30:00以後乾脆像電影那樣明確標註每一片的片長算了...少一分鐘也有人要吵,平常都多怎麼就不說?
作者: may60524 2016-05-11 12:23:00
以後多個幾秒一分鐘也要公告喔
作者:
a98674 (剎棠)
2016-05-11 12:32:00都給我看看前文行嗎(翻桌
是啊是啊, 金光前一次的公告實在太差了, 非常不可取, 居然沒向北捷這個公告界模範生學習. 首先公告一定要醒目亮堂, 就像中正廟站2b月台的「松山/西門/台北車站/淡水/北投」幾個字那樣大方氣派, 所以光碟正面一定要大大寫著漢隸「片長捌拾分鐘」六字, 副標「金光布袋戲 金光御九界墨邪錄」, 剩下空白還可以多放幾個尪仔標大小的偶圖,讓更多角色可以上封面. 再來, 重要公告一定要四處可見,畢竟重要的事要多說好幾次, 就像台北車站4b月台貼心人性化的燈箱海一樣, 反觀墨邪錄的光碟紙套背面居然沒佈滿「片長捌拾分鐘」背景浮水字, 實在失敗. 如果設計得當,還可以像萬壽圖那樣寫上各種不同造型「片長捌拾分鐘」,兼具功能與美觀呢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16-05-11 13:27:00怎麼又有人要來點火=3=y~
不點火樓上就點不上烟了 (幫燃)這樣樓上會很不方便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11 13:58:00小公司做起來之前本來就要注重很多細節 更何況台灣觀眾少細心的累積金光形狀的粉粉後 才有隨便的本錢
奈奈是 是變成了金光的形狀了, 不然怎麼突然中肯了,好不習慣@@
作者:
a98674 (剎棠)
2016-05-11 15:15:00奈奈傲嬌 (戳
之前被罵的是90改80沒先公告自己偷改 這樣無腦粉也可以用帶風向這種說法來扭曲事實 怎麼不改名金光版
作者:
a98674 (剎棠)
2016-05-12 10:18:00前文不是說有另一個理由才想PO這篇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