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 東皇戰影-魆妖記 感想

作者: ke0119   2017-11-17 12:54:14
東皇戰影-魆妖記,恐怕是金光自決戰時刻以來
最挫折的兩檔戲。比之魔戮血戰後期更不為過。
在這篇先小聊一下非劇情相關的個人感想。
劇情相關另外再找時間發,或者後補。
非劇情相關:
一.FB上提及砍海境讓東瀛提早上線爭議:
就經營者的角度,甚至以一個導演的角度來看,
並不是所有拍出來的部分都可以完整放到劇集裡面
呈現給觀眾,因此一些剪接、刪減都是必要的作業,
但是黃'r用了"砍"這個字眼,這對觀眾,特別是布袋戲
戲迷來說,聽到砍線第一直覺就是"爛尾",這其實對後續的連環爆炸來說,可說是導火
線一般的存在。
但,換一個說法會不會比較好?
譬如:「為了讓劇情更流暢地呈現給觀眾,跟編劇商量後,就不影響劇情完整性的前提
下進行調整,期待東瀛線的觀眾也可以盡早看到東瀛劇情上線。」
之類的公告就好,不用你砍了七十幾分鐘什麼的都講,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刪減得好,
原本的劇情節奏可能會更好,
但是由於我們無緣見到未刪減版,所以很難定義哪個結果是比較好的。
假設今天東皇-魆妖記的海境線評價很好,
也會有人說:「當初不刪減會更好看!」
這論點無從證實卻也無法完全否認。
如果海境線被批評的頗慘,也會有
「因為你砍了7X分鐘導致影響重要鋪陳所需的劇情長度」
事實上,7X分鐘拿來當文戲拍,去鋪陳人設跟背景設定,至少可以多個8~1X幕,也能穿
插幾幕武戲,影響不可謂不大,尤其現在海境為人詬病的一些突然蹦出現的設定,那7X分
鐘是足以補充大半漏掉的設定的。
當然,更別提一開始期待海境線觀眾的心情,有一種剛開始期待就被澆了一頭冷水的不
快感。
所以我覺得,砍戲發言,為一連串的爆炸,種下了引爆的因子。
二.彈塗魚事件:
這算是無法抹滅的永久性傷害了,如果金光之後持續了10年、
更多的10年,想必偶爾還是會被拿出來講一下的。
我覺得現階段黃'r還不適合在PTT上看自己作品的評論,至少當時他還未能完全解讀"無
意義的攻訐"跟"非惡意的批評",加上未能保持冷靜的話,這恐怕不會是最後一次爆炸,
事實上,在彈塗魚事件之前,就有一些不是很適當的發言(例如上述的砍戲發言,公關能
吃嗎發言)彈塗魚事件只是爆得比較慘烈而已。
三.週邊:
前幾年有在買隔壁棚股票,有注意他們的收入來源,當時基本為本劇約60%,周邊約40%

金光我就不曉得,但恐怕周邊銷量比例仍遠遠不及本劇收入吧。如果說金光還是為資金
所苦,那麼增加週邊銷量恐怕是最有效的措施,但是金光看不出來有行銷上的人才,所以
看不到什麼厲害
的週邊案,我猜測遊戲的授權恐怕是目前金光較穩定的周邊收入吧。
四.線上通路:
這點即便是隔壁棚,也不算是做得很成功,考慮到基本收視族群的話,實體通路是短時
間無法放棄的,不曉得實體通路的合約
有沒有限制到線上通路的開拓,如果沒有的話,那首先要考慮的就是盜版問題,但其實
不管你怎麼限制線上通路,只要實體片一發行,盜版還是無法避免,
我想線上通路的主要客群如下:
人在海外,但有心買正版。
不用電視、PC追劇,而是用平板、手機追劇的族群。
單純懶得出門買片,也覺得光碟麻煩的族群。
我的想法是:
1.線上通路最好也找有支援行動版的。
如此可以兼顧海外的族群或是純粹用行動裝置追劇的人。
2.如果有實體通路合約上的限制,那麼線上版可以晚幾個小時、甚至晚一天發行,會買
的人還是會買。
3.事先在FB跟PTT上面調查一下線上收視的觀眾的收視習慣跟慣用APP、慣用網站。(之
前好像有調查過了)
不知不覺打得有點長,劇情的部分再找時間另外發。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11-18 12:09:00
週邊~“~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7-11-18 12:24:00
立綱的女兒!!(?)
作者: hugo21000 (嗯......)   2017-11-17 19:56:00
說到線上通路,月初換檔完給員工休息那段時間,大俠跑去中國跟騰訊開會,那邊可能終於要開始收費了吧
作者: vacuityhu (真空管)   2017-11-17 18:25:00
樓上拜託快給我~最好把藥方也附上~我開公司賺錢分你一成
作者: RogerLee21 (RogerLee,小霖)   2017-11-17 18:12:00
亡命水給你(遞),你自便吧!
作者: soong2468 (Soong)   2017-11-17 15:45:00
開拓線上通路是個好主意,希望金光能夠做到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7-11-17 15:43:00
不要愛奇藝啦,這家公司在台灣不是合法的。
作者: ke0119   2017-11-18 02:45:00
授權的收益,只要合約不要談得太爛,從霹靂的情況來看是很穩定的一項收益。金光的周邊收益更不用說除了遊戲授權外,看不出來有什麼週邊可以提供很多的收益
作者: liu2007 (è–¯)   2017-11-18 02:36:00
公關能吃嗎是什麼發言? 我沒跟到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11-17 22:54:00
為什麼一堆人都有授權遊戲會有穩定資金湧入的幻覺?
作者: j0800loli (菸花易燃)   2017-11-17 15:29:00
原PO好認真,期待原PO之後的劇情相關感想~
作者: xsion (Xsion)   2017-11-17 14:33:00
敲碗!說好的觀後感咧?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7-11-17 14:19:00
照現在的發展 線上通路的比重只會增不會減單集和光碟上市同步上傳的比較好 但怎麼談合約是問題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17 12:58:00
推用心感覺得出來原Po對金光的愛!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11-17 13:00:00
觀後感個X喔,根本沒啥觀後感啊
作者: MegaQ (阿Q)   2017-11-17 13:04:00
就算只看頭跟尾也該看到原PO說劇情部分另外發吧...
作者: purue (purue)   2017-11-17 13:04:00
我是覺得魔戮後半也不差啦 跟這兩檔完全不同檔次
作者: MegaQ (阿Q)   2017-11-17 13:05:00
魔戮後半感覺是首次走下坡讓觀眾感覺可惜而這兩檔則是創了金光新低點,堪稱金光黑暗期了吧
作者: ke0119   2017-11-17 13:19:00
打到後來就累了,觀後感改成感想...最近開始用steam,裡面好像也有收費影片功能(還沒試過)記得很久以前第一次用STEAM還是為了玩CS1.6,深深覺得時代的進步,影音的發行也改變許多
作者: ffdqfe (苦惱)   2017-11-17 13:45:00
蠻希望能在線上看片的,不過也很好奇,目前來說線上影音大致有兩種,單集租借像itunes、google play,也有愛奇藝巴哈、netflix這種看到飽的,感覺以布袋戲不管霹靂或金光目前劇集收入都是一集一集賣,但真要上線上,應該是後者比較適合線上瀏覽的使用習慣,那這樣..划得來嗎?
作者: biglafu (哥吉拉弗)   2017-11-18 13:22:00
^^^^^<---???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11-18 14:21:00
那你顯然可以把遊戲授權也排除了。從霹靂的情況看金光就全錯了啊,兩邊資本差多少霹靂談授權絕對有辦法說話很大聲,金光?毫無可能
作者: ke0119   2017-11-18 16:42:00
單純只論遊戲授權,假設全部加起來一年一百萬一個月也有平均8萬元的收入,比起其他要想企畫找合作考慮庫存的周邊商品,肯定是相對穩定的了週邊商品賣不好,花費人力、物力、成本,甚至還可能賠錢。遊戲授權跟週邊商品收入哪一種比較穩定,相信不言可喻了。即便合約再怎麼不堪,一個月平均即便只有一萬元入帳,也是種穩定的收入。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7-11-18 18:50:00
可是遊戲這個就不適合我啦,週邊商品反而適合我。因為我不會因為金光出遊戲而玩遊戲,生命寶貴。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17-11-19 01:18:00
一個月平均一萬塊的話 那其實說不上穩定阿 對公司來那跟零頭一樣 隨便小公司員工一個月薪水都幾十萬的一個月幾萬那跟杯水車薪一樣...
作者: windfish (鮪魚)   2017-11-19 08:19:00
克金遊戲授權金沒這麼慘吧...?
作者: hccjoshua (hcc)   2017-11-19 10:15:00
第二點,之前編劇回答留言還有人覺得彈塗魚適合當公關咧,根本呵呵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19 12:22:00
好奇授權金是一次給付還是按月啊,按月不管怎麼說都不無小補吧
作者: JOKER4936 (新泉鴆染)   2017-11-19 17:01:00
有些人覺得長得帥就可以公關阿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11-19 18:13:00
答案很簡單:你是遊戲工作室,你會簽一個每個月拿錢給IP授權者的合約簽得很高興嗎?能一口價當然就一口價。再想想你是授權方,有人找上門來談合作,一次性收入也是不無小補,百利一害,你會拒絕嗎?一個月一萬對企業來說哪算啥穩定收入,麻雀眼淚一般一般人也不會覺得存款月息發200元叫穩定收入吧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19 23:04:00
瞭解QQ 謝謝w大~老闆長得再帥也不是公關吧。除非用官網的帳號發言,他發言引起爭議,也不過一般網路名人的失言事件而已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11-20 01:33:00
大概看懂有些人的誤會所在了,一般印象中的巨大授權金其實多是本身擁有巨大用戶的強力IP才會有啊然而金光絕對不屬這種,IP價值大概沒有0.05個海賊王是我們處在一個戲迷集中地討論才有它很有名的錯覺
作者: biglafu (哥吉拉弗)   2017-11-20 14:52:00
集體潛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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