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Faith (信念RELOAD)》之銘言:
勃艮地的
<<萊茵蘭合作架構協議(ReCFA)>>,草案其之一。
1. 漢諾威與普爾法茨、義大利結成萊茵蘭-阿爾卑斯(RA)同盟,
萊茵蘭-阿爾卑斯同盟(RA)不與英、勃、普、波希、西班牙、土耳其結盟。
除RA成員國外不得在此區域駐軍。
RA平叛維穩由RA內部成員處理。
RA軍隊僅限海外擴張與維和之用。
RA領土與成員變更各國得提出異議。
瑞典可以擔任RA觀察員以維持必要的成員緩衝。
2. 英勃普西波希互不侵犯。
無端尋釁者由RA聯合防禦方陣營對攻擊方懲戒宣戰。
侵犯RA成員國主權者若RA無法擊退則得由各國協助。
3. 高盧與波爾多天主教異端已由英勃協商處置,他國無權干涉。
法蘭西島為勃艮地固有疆域,
穩定強大和諧的勃艮地才是全體清教徒對抗回教徒的神聖堡壘。
4. 各國海外殖民勢力範圍容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