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FLiu (首座)》之銘言:
: 小弟開局玩1066年都伯林伯爵
: 好不容易等老爸死了繼承一個伯爵領
: 再連續打下兩個
: 等到打下第三個時,因為領地超限
: 想要分封一個給繼承人,
: 就用給予頭銜的方式分封
: 卻發現只能給予本來的都伯林跟繼承老爸的萊金
: 其他都沒有,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 我要怎麼才能把剛打下來的新領地分封給人啊?
: 這遊戲真是折磨人,認真研究到上班都沒這麼認真。
手機回文
首先主君跟封臣的頭銜必定要主君高於封臣
若你是伯爵要分封,先創設公爵銜
如此封出去的伯爵會成為你的封臣
否則因煀位階相同,他會成為獨立伯爵
再來,關於只能封某些地的問題
看繼承法先
我想你的繼承法應該是諸子均分
因此主繼承人只能先拿在法理公國內可繼承的伯國
其他領地會給其他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