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67年開始,在第一代20年建立愛爾蘭,第二代10年攻陷威爾士,
第三代歷經21歲初次攻擊蘇格蘭6年之戰大敗賠了420金死了2個兄弟(無痛收回四個領土),
終於在60多歲篡奪蘇格蘭王王位,在81歲留下43塊不列顛島領土、1200金
與1900職業軍隊與8000的民兵,與80歲才發展到可以執行的高等分隔繼承法。
然而雖然第三代有五個兒子,但第三代的長壽與被意外等因素,第四代繼承
者只剩一個兒子,但是是個全-8的癡呆。
但第三代也別無選擇了。因為其他兒子都是留下孫女。而第四代有一個跟他爸爸一樣
的長子與另一個有聰慧的次子。
另外第三代在他生命的最後一年創立了宗教,想說以君主為教宗應該可以讓這些強臣們
不會立刻反抗吧。
然後第四代第一年就被所屬各地公爵以14000兵擊破,強逼王權下降,同時
原本和和氣氣的英格蘭王也同時宣聖戰,被迫將上一代剛打下的不列顛中部
讓回去。第四代拔了長子繼承權之後,因憂鬱引劍自刎。結束不到一年的統治
但第五代剛繼位,蘇格蘭權臣們立刻就要求退位,原本的職業軍隊才死亡殆盡,只剩下
6000民兵,面對14000兵的威迫。這樣的王朝也是只能在此終結。
第四第五代不到兩年就把第三代長達71年的治世全部敗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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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人紀錄如上
我有幾個問題想問
1.我原本想創立宗教,只要是基督教系就不會被宣聖戰,但在創的時候只看的到
海島基督教的態度,但是實際上天主教是視新教派為敵對。請問可以在創教時知道
其他宗教的態度嗎?
2.第三代其實各封臣態度都是50以上,但是第四代直接暴跌,我猜是創新教造成的,
但不知道要怎樣宗教改革,請問宗教改革是像ck2一樣佔聖地然後在決議上選嗎?
3.蘇格蘭王位其實是選舉法,但是關了幾個前幾位候選人好像沒有效果,就算
撤銷王位一個月後再創一次,還是選舉制。請問各位知道非主頭銜的王位該怎麼
改制度嗎?
先謝謝各位的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