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國師出來說話了 考試院不要再裝死惹......
國師雖然有些論理部分怪怪 der
不過大方向與結論還是不錯 der
http://money.udn.com/storypage.php?sub_id=5629&art_id=434605
專利師考試制度改革 刻不容緩
2014-10-24 經濟日報 陳長文
陳長文/法學教授、律師
擅長處理超國界的法律事務,現任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長期擔任紅十字會志工,
從事公益活動不遺餘力,他的個人網站站名就是「愛與正義」。曾任海基會副董事長兼首
任秘書長,為兩岸交流破冰,簽署金門協議,搭建兩岸探親橋樑。
更多作者文章
第七次專利師考試預定今(24)日放榜。此次考試科目高達七科,除了去年增考的「專利
代理實務」,尚有「專利法規」、「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
「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專業英文或日文」(二選一)及「工程力學、生物技術、電
子學、物理化學、基本設計、計算機結構」(六選一)等科目。
專利師是民國97年以後才有的稱呼,當年專利師法施行。因應專利師法施行,考選部設置
國家考試,專利師終與律師、會計師比肩,成為國家認證的「師」級專門職業人員。
但專利師的人數增加卻相當緩慢。首屆專利師考試以來,因考科規劃及題目設計與實務需
求有所落差,報考人數偏低,而通過考試也不容易。至102年為止,六年間,僅有199人通
過考試。專利師法施行初期,經專利代理人免試制度而取得專利師資格的有231人,合計
目前全台僅有430名專利師,其中登錄執業人數不超過250名。
約250名專利師,卻必須承擔年逾8萬件的專利申請,平均每人320件,幾乎一天就必須完
成一件,供需比例顯然失衡。於是違法租牌情況屢見不鮮,甚至偶見以文件代收人名義從
事地下代理的亂象。
僵化的考試制度造成許多專利從業人員難以取得資格,是供需失衡的關鍵。
美、歐、大陸等多數國家,有規定報考者須有理工學位,台灣並無此限制,相較之下,似
乎台灣報考資格從寬。但實務上,「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與六選一的「工程力學、生物
技術、電子學、物理化學、基本設計、計算機結構」二理工考科,使許多已有豐富專利實
務經驗之理工背景者,因在校時未曾修習相關科目而放棄報考,遑論非理工背景者。
依專利法第26條規定,專利師只要能從「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的角度理
解發明即可,不須具備發明人等級的高深學識。大專院校之理工科系畢業生已堪為相關技
術領域中具通常知識者,因此多數國家均採取「對報考資格設限,但不考理工考科」的立
法政策。
去年增考的「專利代理實務」,已包含說明書撰寫及技術內容比對等題型,理工程度不足
者不易拿高分,從其答題成果,即可充分看出考生對於專利法令的熟悉與應用程度,實無
必要再以二理工科目增加考試難度。台灣宜接軌世界,不僅節約考選部行政成本、減輕考
生負擔,同時亦可兼顧篩選人才目的。
就專利法規等法律考科而言,採取申論題型固然有助鑑別考生對法令之理解論述與活用能
力,然而,考生大多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亦無必要要求其比照法學院學生答題,申論題
型反而成為多餘的負擔。法律考科可全面改用選擇題,測驗考生對法令的理解能力,並設
計具體案例以考驗其活用能力。
大陸專利代理人考試僅考「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與「專利代理實務」三科
,其中「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亦僅以選擇題方式測驗;在大陸積極布局智
慧財產產業的同時,我們卻仍作繭自縛,一來一往間,終將導致人才流失。
專利師不僅是企業智慧財產戰略規劃者,更在專利布局成敗扮演著關鍵角色;台灣既自詡
為科技島,立即改良考試制度、消弭考用落差,篩選切合業界需求的人才,乃是政府刻不
容緩的任務。
(本文由法學教授陳長文和專利師簡秀如共同執筆,兩位也都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