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便偷懶看 PTT 剛好看到這篇來討論一下!XD
※ 引述《AudiA6 (奧迪A6)》之銘言:
: 各位尊敬的前輩大家好!
: 想請教在claim中''各自'' 和 ''分別''這兩個字應該要如何解讀呢?
: 例如
: A元件及B元件各自具有甲元件及乙元件
: 解讀應該為A元件具有甲、乙元件,B元件也具有甲、乙元件
: 這樣解讀對嗎?
同意。
: A元件及B元件分別具有甲元件及乙元件
: 解讀應該為A元件具有甲元件,B元件具有乙元件
: 這樣解讀對嗎?
同意。
: 複數C元件,該些C元件各自具有丙元件
: 解讀應該為每一個C元件都具有丙元件
: 如果改寫為
: 複數C元件,每一C元件具有丙元件
: 這樣會比較好嗎?
複數 C 元件 => a plurality of C units
=> 解讀似乎為至少有兩個 C 元件
該些 C 元件各自具有丙元件 => each of the plurality of C units has a 丙 unit
=> 解讀似乎為上述之至少兩個 C 元件都有丙元件
每一 C 元件具有丙元件 => each C unit has a 丙 unit
=>解讀似乎為所有的 C 元件都有丙元件
乍看之下好像一樣,但我覺得某些情況會吃虧喔!
如果系爭產品有些 C 元件沒有丙元件就有得吵了。
: D元件及E元件分別設置於一主體的兩端
: 在這裏寫為
: D元件及E元件各自設置於一主體的兩端
: 意思好像也一樣耶!是否會造成不明確?
我覺得意思可能有點不同耶!
D 元件及 E 元件分別設置於一主體的兩端
=> 我覺得 D 跟 E 設在主體不同的兩端。
D 元件及 E 元件各自設置於一主體的兩端
=> 我覺得 D 跟 E 皆設在主體的某兩端,不管他們是設在哪一端。
(如果主體有很多端,就有超多種可能)
而且兩端...我覺得其實看不出來是不是相對的兩端,或是相鄰的兩端喔!
一點小見解歡迎討論,希望不會被鞭很大@@a
: 改寫為
: D元件設置於一主體的一端,E元件設置於該主體的另一端
: 會比較好嗎?
: 謝謝您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