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非新聞報導不得使用[新聞]為標題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6-08-18 18:24:48
[公告內容]
主旨: 請勿濫用新聞標題
說明:
1.此公告後,除單純為傳達事實且有記者或媒體具名之新聞報導外,
不得任意使用[新聞]作為標題,違者逕行刪除。
(請改用別的適當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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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sonplus
作者: vul3vup (噗噗)   2016-08-18 22:03:00
轉貼stpi文章的,我猜其本身就是stpi研究員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6-08-28 12:22:00
新聞的定義是?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6-08-29 00:33:00
請參閱說明1第1行徵稿提供資訊,並聲明刊載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說法或描述類似這種如同特稿、社論、評析,而媒體不扛查證責任的就不是新聞即便內容包含時事新聞之整理分析,仍然是一篇特稿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6-08-29 10:43:00
瞭解,謝謝板大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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