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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局(EPO)自2014年7月起開始實施
「檢索早期確認計畫」(Early Certainty from Search,ECfS),
目的是希望在申請案提出後6個月內發出檢索報告及可專利性書面意見,
優先完成已開始審查的案件再審查新案,
並在檢索意見結果為可授予專利時儘快核准。
ECfS計畫實施2年以來,積案已大幅減少,
並達成6個月內發出檢索報告的預定目標。
為再進一步改善時效性,自今(2016)年起,
EPO更加精簡專利申請案的其他程序,
將該計畫延伸到審查和異議階段,
目標是將授予專利的時間縮短到審查程序開始後平均12個月之內。
自今年7月1日起,在審查方面,在開始實體審查至少2個月之前,
EPO將通知申請人預定審查日期,如果申請人在審查程序開始前撤回申請案,
或者申請案不受理、或視為撤回時,則退還申請人全部審查費(之前只退75%);
另外,申請案如在發出首次審查意見通知後撤回,則退一半審查費。
在異議程序方面,對於未涉及特殊法律問題的案件,
EPO希望將審查時程由現行26個月縮短至15個月,
過去一年來,等待發首次通知的異議案件積案數亦減少約75%;
為了達到此目標,EPO自今年7月1日起,已在現行法律架構下,
修訂異議程序的作業流程,加快發出再審查結果通知,
使當事人有較多時間申復及為口頭審理程序作準備。
未來EPO將進一步簡化程序,以縮短審查時程、充分運用審查人力,
以及改善品質和時效性,目標是在2020年前達成6個月內發出檢索結果和審查意見,
以及平均12個月內完成審查、15個月內完成一般異議案程序。
相關連結:歐洲專利局擴大實施「檢索早期確認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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