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獨家解析/吳茂昆案 曾任美國律師蔣萬安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8-04-29 11:57:06
各位前輩好,不知道有沒有懂美國實務的前輩,
因為對於他的說法感到好奇,所以想請教前輩的意見,非常感謝!
一他的說法,一般走PCT通常都會一開始就寫好被授權人,不會事後再轉讓嗎?
"照師沛恩的案例來看,申請人是師沛恩公司,發明人是包含吳茂昆在內的四位
Member ,但申請專利的被授權人應該是回歸給東華大學,所以若是遞出申請文件時就應
該填寫好,專利是申請完畢就直接屬於東華大學,而非如吳所言獲得授權後再轉讓,顯然
吳茂昆當時並沒有將被授權人填寫為東華大學。
蔣萬安指出,若是吳申請到專利後,要轉讓給東華大學,這樣事後轉移會需要在辦手續並
多花一筆費用,同時若是沒有填寫專利的被授權人欄位,會讓外界認為東華大學要把該專
利轉讓給師沛恩公司。"
最後一段也很好奇,美國這樣就會專利無效嗎?
台灣應該是可以直接請求將"專利權歸屬給東華大學"來解決,
還是美國就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東華大學專利案演變至今,綬草專利所有權人是東華大學,申請人是美國師
沛恩公司,發明人是台灣四位科學家,三方沒有關連性,若是受到挑戰,對東華大學來說
,最差的狀況可能是會該項專利無效。"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u3TWQ_ ]
作者: YumingHuang (連鎖效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獨家解析/吳茂昆案 曾任美國律師蔣萬安
時間: Wed Apr 25 16:07:57 2018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Now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jim66356 (搖尾巴)   2017-04-25 16:08:00
章萬安算國民黨立委裡最有料的了
作者: AAQQUUAA   2017-04-25 16:13:00
是鄉民都不屑申請專利 所以才會覺得律師不想得罪吳茂昆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04-25 16:18:00
兩位專家受訪時,都要求不可具名,他們說:「我不想得罪教育部長」、「我不想被政府盯上」。#1Qt_FXBj (Gossiping)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04-25 16:25:00
身為業界人此說法是妥當的 這間公司作為專利申請人的適格性有問題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7-04-25 16:30:00
好可憐 有些人再在不分 有些人章蔣不分 教育失敗
作者: GodHelpMe (兵役課打雜工)   2017-04-25 16:37:00
出來解釋 為何免役
作者: robi0225 (熊)   2017-04-25 16:51:00
律師的專業與實務見解。
作者: demoham (ㄈㄍ加油)   2017-04-25 17:00:00
蔣萬安加一分
作者: hosen (didi)   2017-04-25 17:29:00
就是小偷被抓到
作者: jennyshe (jenny)   2017-04-25 17:36:00
吳茂昆下台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8-04-29 13:37:00
這個問題還要考慮的一個層面是 PCT 進入中國當你以東華大學名義進中國時 是不會有"國立"東華大學而是 "台灣省"立 東華大學 如此在申請國家補助時特別是國科補助時 會遇上問題.......所以才會有這種轉好幾彎的處理方式"三方沒有關連性" 有沒有關聯性 要看讓渡合約怎麼寫不是第三者在那裏臆測 想當然爾 就會知道的......事實上看起來 最後的專利權還是回歸到東華大學身上啦
作者: Keyshawn (懶得想了)   2018-04-29 18:00:00
推可能的分析結果
作者: Fant1408 ( )   2018-04-29 20:24:00
"最後的專利權還是回歸到東華大學" 可是清華說自己不知情...
作者: namtar (找一個新開始 N)   2018-04-30 04:07:00
小說家Fand1408根本不懂專利 也不懂國科會怎麼運作 嘴三小
作者: DragonDeath (無名氏)   2018-04-30 08:42:00
與其紛紛擾擾 不如本週五直接去專利師公會新竹交流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8-04-30 11:44:00
f大是去年生物專利師高材生喔^^
作者: hantang (小噗女孩vs小開男孩)   2018-04-30 22:27:00
不分藍綠 萬安演習倒是可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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