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不管我在IF還是IH,
有OA時都有事務所人員與申請人那邊碰面報告討論決議的習慣.
最近換了IH上班的公司, 與該新公司配合的事務所聯繫,
事務所說OA只給文字分析報告, 不碰面討論,
如果看了事務所的分析報告, 決定不答辯了, 會收結案費用,
若是我或公司特別有要求, 也至多是電話討論.
請教各位先進, 這已經是業界常態了嗎?
我記得以前在IF時, 老闆和我會把OA時, 對申請人那邊當面討論報告當成職責,
以前的IH工作, 配合的事務所有OA時會很積極來碰面接案.
難道我已經是古早時候土法煉鋼的人了嗎?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8-08-13 10:37:00
答辯時要事務所工程師每次都跟客戶當面討論,從來就不是業界常態在國外連新案都不一定會有事務所的人去訪談見面討論跟電話討論其實效率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