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學申請PCT案的申請人

作者: oookla (( ̄ー ̄) )   2019-03-28 01:32:12
請教有關大學申請PCT的名義問題
如果沒有設立美國公司或會員國國籍的發明人可共同申請
則通常會以CN籍自CNIPA受理提出PCT申請
但想請教這個時候
是要照一般大學申請CN案時借名發明人代表
以老師名義提出申請?
還是大學+老師(都用CN籍)的名義共同申請?
在上開二種方式游移,主要問題在於
1、若以老師個人名義申請
日後進入國家階段時,會有變更申請人的問題發生
因通常大學借名申請CN案
是以名義而言,時常會因國立或中央等字眼,
或與有中國同名院校等原因而產生需補正的情形
但如日後選擇進入US或EP,則申請人已無需規避名稱用字的情形
又得再將案件申請人自個人變更為學校,徒增程序費用
2、若以大學+老師名義共同申請
又擔心或碰到上述申請人名義不允許國立或中央的情形
但有點矛盾的是,畢竟CNIPA只是作為PCT案受理局
案件並未進入CN國家階段
CN受理局在做PCT案程序審查時,
審查標準也會如同一般CN案,會排除名稱國立或者中央的申請人嗎?
另外想請教
查國際申請階段跟進入國家階段似乎都能變更申請人名義
以費用來看
是否應該在國際申請階段辦理變更比較划算?
查CN申請PCT的費用清單中,似乎未列變更登記的官方規費
但如果進入國家階段才變更申請人,
看來要視進入各國規定辦理數國變手續及繳納對應國別申請官費
若認知有誤還請指教
再請教(掛CN籍)自然人名義提出PCT申請案應該是可減免90%費用
但我拿到的文件,國際申請規費收據就算刪去電子申請200元
總計還是要繳1130元的申請費,而非90%減免後的金額
請問PCT的自然人費用減免是有需付證明的嗎?
還是除了自然人以外
還有其他條件例如年收入低於多少才能減免PCT申請費用?
如果是因為複代漏未聲明減免資格,致以未減免費率繳納規費
是否還有機會可以請求要退還繳溢規費部分
畢竟如果只需繳一成的話,費用差距還頗大的
以上問題還請指教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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