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 引述《MrCAKE (Keep Working)》之銘言:
: ※ 引述《brson (下大雨)》之銘言:
: : 如你自己說的,平時檢索也是幾百件專利在掃,就算是編制一個人,
: : 給一個月時間,應該也可以檢完了.
: 很遺憾,不是每個案子都有一個月可以處理。
: : 又如你自己說的,看懂原來文章,很難嗎?
: : 原文是說事務所1000件全檢耶,不是幾百件外包,沒有人在扯幾百件外包.
: : 這就是為何不只我還有其他兩位大大都覺得這樣的做法令人疑義.
其實你可以先回答這點,原文確實就是說1000篇給事務所全檢,這樣的做法妥當嗎?
我認為不妥當 另兩位大大也覺得不妥當. 你不需要再把話題偷渡到變成幾百篇.
: 我幫忙做個懶人包,怎麼詮釋自有公評。
: 原文:
: 「於專利訴訟階段,若被告遲遲無法檢索獲致有利前案證據時,部分律師有時會建議針?
: 控侵權專利所屬專利分類號進行全檢,如此事務所不輸入任何關鍵字進行篩選,直接針?
: 相同UPC、CPC或IPC+F-term分類下的所有專利全面地毯性閱讀,確保沒有遺漏任何重要?
: 案證據。事務所一般會事先提供進行相關檢索分析的估價,例如若某個被控侵權專利所?
: 日本專利分類F-term下約有1000篇日本專利公開案時,日本事務所便據此預估研讀此100
: 篇日本專利公開案、出具近似前案證據報告費用。」
: 推文的討論都是由此延伸。有表達意見的大致有:
: 推 SPEman: 分類號全檢也太大工程了!要檢多少國家… 06
/20 21:1
: → brson: 這篇感覺不太專業
06/20 22:2
: 推 patentable: 全檢應該不是開玩笑吧..
06/21 00:0
: 推 MrCAKE: 如果F-term夠精確,也真的只有1000篇,全檢也還好吧 06/21 1
3:1
: 推 piglauhk: 一件專利看一小時 5000元 一千件也才5百萬 在十億面前 06/22 22:
4
: → piglauhk: 根本零頭中的零頭...
06/22 22:4
: → VanDeLord: 一件1000多行情就算很好了
06/23 19:5
: : 我可以懷疑那文章是不是你寫的,就如同你可以一直推薦那篇文章又堅持不是你寫的,
: : 這都是我們的自由.
: : 回到本題, 再說若一直找不到前案, 只檢索FI/FTerm 1000件,其他分類號就都放掉不?
: : 嗎? 至少我待過的宏達電跟台積電都是不允許這樣的.
: 同樣的,請你明示,文章哪裡有寫到其他分類號可以放掉?
你不是說 "如果F-term夠精確,也真的只有1000篇,全檢也還好吧"
問題是這句話的假設不奇怪嗎? 你怎麼知道它精不精確? 如你所說,當檢索不到接著開始檢
索 FI/FTerm 1000篇,
就算1000篇檢完, 就結束了嗎? 你依然會繼續在檢索其他分類號吧? 既然會, 那你講得是幹
話嗎?
你要知道FI/FTerm 是否精確 也是要繼續往後檢索繼續比下去吧 比了之後發現最像的
前案
是落在FI/FTerm 所找的. 不然你要怎麼知道 FI/FTerm精不精確?
: 就整個文句看起來,作者應該是就他個人經驗,
: 說有律師建議,若實在找不到前案,可以把1000篇全檢當成一個選項。
: : 我不知道你是哪家的ih 還是明明是if 又說是ih , 反正這些也不重要.
: 這本來就不重要,我完全同意。這邊只有一個人一直想追根究柢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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