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amchild (roam)》之銘言:
: 本文是代po詢問,
: 各位先進好,個人年資超過五年,目前在某間事務所上班,本所有些制度個人總覺得怪怪
: 的,因此上來詢問這樣的情況是否在業界普遍。
: 本所是績效制,工程師的業務包括CNTW出口,進口案及對應案,對應的答辯案等。
: 1、工程師需做新案進口案答辯的申請書部分,包括PPH申請書等,以及OA的翻譯,讓渡書
: 等文件的翻譯,發明人申請人名翻譯等。曾經翻法律文件幾百字,搞了一天,只賺幾百塊
: …
每一家事務所對於國內案及進口案的定義都不太一樣
但我知道頗多事務所是以客戶端來歸類
例如:
客戶是台灣人,先委託事務所申請一件台灣案。
那麼,這件台灣案的任何國外對應案(翻譯、OA等等)都還是歸同一位工程師管
這時候你很難權衡點數吧?
(1) 英文能力好的人與英文能力差的人在翻譯速度上會有顯著的差異。
(2) 若再加上打字速度及office使用技巧上的差異,差異又更為顯著。
關於後者(2),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我過於誇張。
但我確實遇過頗多工程師不在意文書軟體的使用效率。
至於打字速度,依我來說,我一分鐘可以打約400個英文字母,
萬一另位同事一分鐘只能打100個英文字母,這也是有相當的落差。
: 2、內部核稿,所有新案都必需先核claim才能繼續進行。對進口案而言是否很不順暢? U
: S對應案也是這樣。
若對於第一稿而言,這樣不是頗正常的嗎?
若是已經先申請台灣案(或國外案),而後續要翻譯成英文(或中文)。
內部主管沒空整篇校閱,只好先校Claim。
這好像也還好...
(難不成要出錯被in house電?)
: 3、案件核稿,上面有權扣點數,例如錯字等會被扣1%或其他問題等扣N%,由上面決定。
: 也不是每個上層會使用這權力。
依事務所內規,無法有統一見解。
: 4、申請書有錯或一些內部程序規則(例如郵件或案號沒寫正確等)沒做好可能會被後端程
: 序人員扣點數。很多人都被扣過。
依事務所內規,無法有統一見解。
: 5、如果是本所問題而收到官函,不會跟客戶收費,工程師處理這件也不會有點數。
依事務所內規,無法有統一見解。
: 6、同一種案件,不同年資等級拿的點數也不同。例如US新案,新人80點,資深120點。
依事務所內規,無法有統一見解。
: 7、CNTW新案大約5k-6k,含寫申請書,是不是有點虐?有些還沒有對應案…
: 個人在本所覺得好像寫案以外的事情很多,所以有此疑問。
依事務所內規,無法有統一見解。
基本上每家事務所一定在各個項目都會有所落差。
可能某幾點比別的事務所優,可能某幾點又比別的事務所差。
個體差異可能會較大,但總績效大致上都不會落差太大。
這也是為何有人喜歡在in house領固定薪,有些人喜歡在in firm領績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