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魯不才 在今天早上被一位ID 鋁箔包鱈魚 的玩家
以販賣賦予四等寶石18EX的價格 (由於打通宵我精神狀況已經不好了)
在他幾次藉口抬價取消到18EX12顆富豪後
丟給我兩等賦予寶石進行交易 目前已報案並做備案動作
準備前往法院提告 由於有幾位熱心的56 幫我肉搜出此ID的FB帳號
不過我想這個部分 應該是也沒辦法確認 在我詢問過G社客服後
你也知道的 (G社除非有政府公文) 否則遊戲內的電磁紀錄他一概不提供
我不是在乎這個錢 但我在乎玩遊戲的感覺 這為數可能對各位高手而言
相當少的EX 卻是我玩這遊戲三個月賺到的所有
發上來被嘲笑是一定的 但我希望各位在交易的時候睜大你的雙眼
多按幾次取消的賣方一定有鬼 經我朋友(也是鄉民)確認後
此ID還在以相同手段進行詐騙 請大家多加小心
有後續情形我一定會附上來的 請大家多加小心 謝謝!!
可是這是經過你游標確認過再加上點確認才交易的耶...
作者:
no321 (一生懸命)
2014-11-05 22:12:00樓上...= =
作者:
Minaiya (麥斯威爾)
2014-11-05 22:12:00我覺得可能是告不了 因為真的是游標確認過才交易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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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yingme (馬鈴薯)
2014-11-05 22:13:00之前也遇到一個想騙的,看仔細可以避免,大家多注意吧!
作者:
no321 (一生懸命)
2014-11-05 22:14:00這種手法就是利用你沒注意到或沒防範 這就是詐欺啊又不是確認過了就不是詐欺
作者:
cfs (好像遠了點)
2014-11-05 22:21:00拍拍 但我也覺得可能告不了...希望你成功
作者:
MarsET (小強兒)
2014-11-05 22:22:00應該至少可以主張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吧? 民法不太熟 Orz詐欺未必會成立,但也不是沒有空間,看雙方怎麼答辯吧有沒有專業的前輩道長出來分析一下XD 感覺最近很多這種事
作者:
terry79 (人生自古誰無水桶)
2014-11-05 22:27:00希望你能成功!
作者:
drive01 (手比愛心)
2014-11-05 22:27:00既然有fb 如果是我 就是撈郎抓本人打掉門牙
作者:
by0413 (誤會一場...)
2014-11-05 22:32:00我覺得這種白目就是欠告 能給點教訓也好
作者:
drive01 (手比愛心)
2014-11-05 22:32:00你有時間發廢文 為何不去抓本人出來打?趁fb還沒關閉前 找出地址 電話加他好友 查地址
作者:
smashup (ginger)
2014-11-05 22:33:00QQ
作者: allensheng (上將帽子) 2014-11-05 22:38:00
玩過天堂對這種騙招都免疫了
作者:
wuwuandy (嗚嗚安迪2016版)
2014-11-05 22:39:00這種絕對可以告啦除非對手是426或是外國人 不然FB都找到了絕對可以送他傳票讓他嚇得皮跳跳
作者:
drive01 (手比愛心)
2014-11-05 22:47:00前提是你要非常確定fb就是他本人
作者:
leion (熊熊的咖撐)
2014-11-05 22:48:00是很可惡..不過你看他開的價格就有問題了 太便宜
作者:
ETTom (喵)
2014-11-05 22:53:00有備案幫推 ...
作者:
OnlyTD (娶妻當娶åƒåç”°)
2014-11-05 22:54:00這個就算你有確認動作 但是有前面的對談紀錄是要收4等的你丟2等趁人不注意 也是詐欺 不是確認就不是
作者:
DiAbLoE (?)
2014-11-05 22:59:00想看fb
作者: ganess (123) 2014-11-05 23:03:00
那被騙匯提款機的也是自己按的啊 怎麽不能告都是詐騙啊
最近交易頻道有一件 6t1 瓦爾法衣 建議大家先別複製
作者:
tawicool (一 0 一)
2014-11-05 23:32:00被騙匯提款機的可以告不是嗎?只是告了通常查不出來而已
作者:
youga (妖嘎)
2014-11-05 23:40:00絕對告得成 有對話記錄還怕無法舉證嗎?
作者:
gnckt (GN-1211)
2014-11-06 00:00:00昨天才被騙純淨樂園,不過是大巫見小巫...真的是到處都有人渣出沒==
作者:
bernon (沒什麼)
2014-11-06 00:14:00只能說沒精神別玩遊戲,整天說人騙
作者: truelover (天涯斷腸人) 2014-11-06 00:17:00
天堂免疫+1 看到會心一笑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4-11-06 00:23:00我覺得可以算詐欺 用「騙術或特定方式」取得不法藉由不斷的取消重覆交易 就算是一種騙術沒錯退一百步來說 你們交易約定是4等、並非2等 也算詐欺
作者:
Puye (PUYE)
2014-11-06 00:27:00現在年輕人都沒經過天堂的洗禮嗎? 經歷過了 根本難騙 XD
作者:
uafone (尤俞斯)
2014-11-06 00:29:00經歷過天堂各種詐術淚推...
作者:
gnckt (GN-1211)
2014-11-06 00:39:00跟精神有甚麼關係,我玩遊戲還要全神貫注避免被銃康,是怎樣==講的好像變受害人活該,加害人很聰明懂的利用你沒精神的時候噱一筆,值得嘉獎?
幫推 或許原PO應注意而未注意但對方絕對是蓄意 怎麼樣也不應該怪受害者
作者:
ke1vin (球主)
2014-11-06 00:48:00原po一定沒玩過D2...
作者:
no321 (一生懸命)
2014-11-06 01:04:00各種檢討被害人 不愧是鬼島PTT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現狂癡)
2014-11-06 01:11:00檢討被害人? 確認過才點所以不能告?一堆被ATM詐騙也都確認過才點啊有講話記錄拍下來 電磁紀錄留下來 最好是不能告就算到最後沒賠償 名字電話記下來 修度A丟啦上次有個偷車偷到不小心偷到殺手之神的人現在已經...
作者:
Knightv (天留我不留)
2014-11-06 01:19:00同意樓上的說法,詐騙集團騙人也是被害人自己去ATM匯款的
作者: stinkingeggs 2014-11-06 02:00:00
精神不好真的很容易出這種問題~
作者:
pieceofcake (Waitin' For A Superman)
2014-11-06 02:07:00一堆人真可笑 你以為每個被騙的只要精神不好都活該?沒同理心就算了 說確認過就可以騙? 真的出過社會嗎?
作者:
LordSo (Yesterday)
2014-11-06 02:09:00就真的可以告 麻煩且常不划算的問題而已
作者:
pieceofcake (Waitin' For A Superman)
2014-11-06 02:10:00被騙提款機抓不到很多是因為人頭帳 跟海外帳戶不是不成立
作者: a539043 (阿文) 2014-11-06 02:23:00
拜尺
作者:
negotiate (negotiate)
2014-11-06 02:35:00支持你告
作者:
h041807 (廢柴)
2014-11-06 02:55:00說要賣你4等,卻給你2等,已經構成詐欺了
給3 為什麼要玩通宵? 先不說他騙你 如果你是在精神好的狀態下 你覺得你會被騙?
作者:
negotiate (negotiate)
2014-11-06 03:24:00現在連玩通宵都是錯的了喔…
作者: GrayOwl (面對社會) 2014-11-06 03:33:00
支持提告
而且那位玩家還是鄉民呢 >_^對方好像是香港人 可能沒辦法告成?喔喔 我可能看錯人了 沒事支持你去告
作者:
Rojy (小蔚☠☼✡)
2014-11-06 04:54:00剛看完這篇就看到3-3有人在騙...
作者:
sweetmiki (只有初音 沒有未來)
2014-11-06 05:39:00告死他 千萬不要為任何原因心軟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而且也能起嚇阻的作用
作者:
f4umoe (我沒有人魚線)
2014-11-06 08:01:00你就告他 讓他跑法院跑到哭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4-11-06 08:29:00金光黨?
作者: fallingwind (我是腦袋) 2014-11-06 08:58:00
之前被騙過一次<10C之後,每次交易都很慢才按確認lol因為很用心的看對方丟上來的是不是同一個東西XD
作者:
rex105 (你好我是屁神雷克斯)
2014-11-06 09:30:00玩個遊戲也要騙 某些推文也是顆顆 按確認就代表自認倒楣?
作者:
RRQJ (Egyptian Lover)
2014-11-06 09:31:00之前好友賣6L電甲18ex 結果對方拿18c騙 騙完馬上砍角色我是跟付費圖 有人冒充隊長收費 被騙2c收完就跑 我密他說等他30分鐘 不然就報案 結果他就組我還錢
作者:
NotimportanT (潘金蓮愛輔大狼)
2014-11-06 09:45:00樓上這也太好笑...來騙2c就跑還這麼臭俗
騙2C超好笑XD 有沒這麼可憐阿 黃裝隨便賣也超過2C..
作者:
df870035 (Anjia)
2014-11-06 10:34:00一定要告!否則姑息只會讓這種人猖獗!
作者:
esla (無限解、解無限)
2014-11-06 11:05:00這肯定構成詐欺啊,明顯有施用詐術的行為存在啊(說4等賣2等雖然原po精神不濟導致雖然滑鼠確認過卻沒注意到物品被換過但硬要說原po的錯,也未免太不合理了吧我是覺得去備案後,想辦法把報案三聯單讓對方看到有些嚇到了就會主動處理了啦(最好是能fb公開道歉之類的真的不行再提告,告不告得成其次,光讓他收到傳票就嚇死他了
作者:
f4umoe (我沒有人魚線)
2014-11-06 11:53:00告完順便把他的事蹟公布在他工作的公司 學校 親朋好友
作者:
esla (無限解、解無限)
2014-11-06 14:37:00樓上這個作法會被反告妨礙名譽哦,就算這件事是真的對方不是公眾人物,這件事也跟公益無關,所以不得散佈
作者:
lcy317 2014-11-06 23:42:00有沒有成立犯罪是看意圖 不是交易確認就OK這很明顯有欺騙犯意 絕對可以告的成只能說為了遊戲小錢觸法的人除了愚蠢無話可說
作者:
egjan (AllenGaIer)
2014-11-07 08:46:00不是可以游標過去檢驗? 怎不先怪自己不小心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4-11-07 10:08:00樓主已清楚了解交易的東西(滑鼠滑過),怎麼能算是詐騙
作者:
esla (無限解、解無限)
2014-11-07 11:38:00說不算是詐騙的,建議去翻一下詐欺罪的相關說明跟案例吧=.=加犯人施用詐術跟犯意都存在,跟被犯人是否應注意無關啊
作者:
kiramo (囧RZ~)
2014-11-07 16:33:00純噓egjan 被盜檢討玩家 被騙也檢討玩家 真鬼島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