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昨天晚上終於和警局的杯杯們
完成筆錄並拿到三聯單 http://ppt.cc/gWRq
因為詐欺屬於公訴罪 最後還是會移交到地檢
杯杯說我並不需要再去一趟法院按鈴
只是再回到56頻和朋友徵詢意見後
朋友表示兩個途徑不同 還是可以去法院審理也無妨
程序速度會相對比較快 畢竟警方偵察在移交也是需要時間的
相當感謝台中民權分局的哥哥 叔叔 伯伯們
好像因為有一位同仁也相當愛玩線上 可能特別能感同身受
我已確定要對對方提告
但非常不爽的還是GARENA的處理態度非常消極可惡
杯杯們表示 玩家絕對有權利可以以自己個人身分去拿遊戲歷程的
如果未來再有鄉民朋友們發生類似事件
直接去警局填單做筆錄絕對比較快
這間遊戲公司在這個部分比橘子還不如
感謝許多熱心版友們提供意見 有後續我會繼續附上
提供給各位一個參考範例 當然諸如各位所說
隨時保持警戒 精神不佳還是別玩
交易前會多次取消一定有問題!!!!!!!!!!!!!!!!!!!!!!!!
作者:
uafone (尤俞斯)
2014-11-06 21:33:00推一下!請一定要不嫌麻煩的貼上後續情況XD
作者:
DiAbLoE (?)
2014-11-06 21:35:00有告有推
作者:
Jexpect (冰塊)
2014-11-06 21:47:00推,等後續
作者:
pan7775 (大禹)
2014-11-06 21:55:00加油!
作者:
no321 (一生懸命)
2014-11-06 21:59:00推
作者:
OnlyTD (娶妻當娶åƒåç”°)
2014-11-06 22:02:00加油
作者: eranikus13 (瘋之精靈) 2014-11-06 22:05:00
怒推!!!
作者:
leion (熊熊的咖撐)
2014-11-06 22:06:00鱷魚現在應該很抖
作者:
smashup (ginger)
2014-11-06 22:14:00推
作者:
Jexpect (冰塊)
2014-11-06 22:21:00不是鱈魚嗎?@@
作者:
kiramo (囧RZ~)
2014-11-06 22:38:00呵呵 這騙子在板上推過文買過東西 請原PO絕對別姑息
作者:
a45190519 (sponge bob)
2014-11-06 22:57:00推
作者: puwaha (挖哈哈) 2014-11-06 22:59:00
原來是鄉民 這下有趣了
作者:
jeff1008 (Bottega Veneta)
2014-11-06 23:02:00騙裝備的真的垃圾 幹 支持你
作者:
negotiate (negotiate)
2014-11-06 23:11:00支持!
作者:
Raushers (Raushers)
2014-11-06 23:20:00紅明顯,公訴罪和解還是可判刑,再說案件輕微也未必會被起訴,不和解最後多半也緩刑,自己權利要顧補推
除了姑息養奸外 3-3最近使用這種手段的人昨天又多一個
作者:
ChrisOvO (YOMAN)
2014-11-06 23:31:00鱈魚應該正哭著看這篇文章吧 UCCU~~~
ID:XX小咖 XX我忘了是啥 不過就是有小咖就對了
作者:
SFlash (不理豬)
2014-11-06 23:34:00推 告死他!
原來不是碎片那篇 不知道被告的會不會哭哭 不要心軟阿
作者:
matt94 (麥特)
2014-11-07 00:03:00推! 給騙子教訓
作者: kgtd21 (爆炸頭的野性) 2014-11-07 00:05:00
推推
作者:
leion (熊熊的咖撐)
2014-11-07 00:09:00鱈魚加油 18e約等於3600 和解金額低於3600 鱈魚就贏了
作者:
oh78wei (coolwei)
2014-11-07 00:10:00有告有推 不姑息養奸
昨天騙人的ID:只是XX XX小咖 大家多小心吧~
作者:
leion (熊熊的咖撐)
2014-11-07 00:26:00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給工程師壓力 記錄就出來了
18e=3600? 1e=1便當吧...你吃的便當真貴啊...
作者:
leion (熊熊的咖撐)
2014-11-07 00:30:00...2個禮拜前我看迷惘是190說..還是我眼花了
作者:
DiAbLoE (?)
2014-11-07 00:31:00和解會最低都5萬起跳的吧 XDDDD 如果還有誤工費什麼的
工程師壓力嗎 我覺得GGG不可能給G社LOG權限吧
同事被騙一把雷錘兩個多月了沒下文 當時一把3000台幣
退一步來說 這遊戲本身沒有貨幣 騙的定義也很難明確去界定 現在你們講的貨幣都是你們"認為"的數字
作者:
Anikk (安..)
2014-11-07 01:13:00就來看看最後和解金額多少 ~~是2000嗎
作者:
tripleb (BBBird)
2014-11-07 01:22:00讚,給他們一點教訓
作者: stinkingeggs 2014-11-07 02:04:00
加油 遊戲騙人真的很白目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4-11-07 02:30:00騙的定義很明確阿 原PO不是說了 明知價格卻惡意取消交易最後一次擺了非原本的商品 就如同商店賣假LV包包一樣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11-07 02:50:00我不得不說,橘子是銷售手法黑而已 該做的至少都有至於格瑞娜....LOL那時應該就有人罵過了就是了..
作者: eDrifter 2014-11-07 03:29:00
有告有推
作者:
KAQ (KA)
2014-11-07 07:12:00推一個 支持提告! 不能理解噓的人是安怎.....
噓的人沒有安怎 鬼島就是對電磁資料當作屁 所以騙你一下剛好而已 真的起訴再說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2014-11-07 07:43:00推
作者:
h041807 (廢柴)
2014-11-07 08:32:00推,加油~!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現狂癡)
2014-11-07 08:43:00如果不去告 又怎麼告得到? 放棄就直接輸了原po至少有guts有行動力踏出去 還有人酸 所以台灣變鬼島啊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4-11-07 08:44:00告刑事又不用花錢,時間成本而已。
作者:
schopan (去)
2014-11-07 09:59:00POE有電磁紀錄喔 之前板上好像有人說沒有 所以被盜無法報案 不知道哪個說法才是正確
作者:
GBIO (亞洲吉諾比利)
2014-11-07 10:37:00推
作者:
uiorefd (小魯)
2014-11-07 12:22:00推原po有行動力 但是hank講的沒錯
作者: puwaha (挖哈哈) 2014-11-07 12:55:00
其實對一般人來說只要家裡收到傳票事情就夠大條了起不起訴 最後是否負有刑責倒是其次 畢竟損害法益極小重點是行動帶來的宣示意義 也許能遏阻一些歪風
某t被公告(#1KL3xlOq)的廢文幹嘛自刪 需要大家關愛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