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一年四個月役期 元旦生效

作者: JamesMao (t/sd)   2005-12-16 15:49:38
一年四個月役期 明年元旦為生效基準日
2005-12-15
  為因應未來國防人力需求,將逐年增加募兵之比例,國防部昨公布
「國軍義務役官兵九十五年提前退伍實施計畫」,義務役官兵不分軍種兵科,
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服役屆滿一年四個月即可退伍,
亦即服役時間將由現行的一年六個月,再縮短二個月役期。
  兵役法第十六條規定,徵集入營之役男須服役一年十個月期滿退伍,
但為有效解決役男入營服役問題,國防部持續修頒規定,自九十三年元月一日起,
實施提前二個月退伍,僅須服役一年八個月;
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實施提前四個月退伍,服役時間改為一年六個月;
而「國軍義務役官兵九十五年提前退伍實施計畫」則規定,明年一月一日起,
仍在營之義務役官兵,可提前六個月退伍,亦即服役滿一年四個月即可退伍,
惟此提前退伍方案,需以九十五年元月一日為生效基準日。
  依據「國軍義務役官兵九十五年提前退伍實施計畫」中,
義務役官兵退伍日期計算方式為入營日期加上法定役期,
再扣除可折抵役期天數及提前退伍時間。
也就是說,義務役官兵應以一年十個月為基本役期,
先行核算出法定役期期滿退伍時間,
扣除可折抵曾於高中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之軍訓課程、
大專學生寒暑期結訓及其他得折算義務役役期之時間,
再適用提前六個月退伍時間方案;
由於提前退伍在明年元旦起才實施,所以計算過後的退伍日期如少於生效基準日,
則仍須服役至明年一月一日始可退伍。
  實施提前退伍當月,將產生大量人員退伍,人力司表示,
各軍總(司令)部,已前置完成人員補充之整體規劃作為,
避免編現比驟降影響戰力與正常演訓等任務遂行,同時,
為因應義務役官兵自九十五年起在營服役期間縮短,人力運用方面,
國防部也積極朝向民專軍用、專長專用方式運用,
並加強志願(義務)役士兵(官)轉服及留營晉任士官的宣導,
以確保部隊任務遂行。
作者: brianchou (退伍要當上進人了)   2005-12-25 11:45:00
作者: hanson (Hansontw)   2005-12-26 03:03:00
退伍後也不能發生戰爭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