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從 LINE 轉用 Telegram,我跟著湊熱鬧玩了
一下。期間逛到一個郵件交換的頻道,裡面有個問題挺
有意思,想聽聽大家的看法。
簡單講,跟筆友寫信,信件內容一定要手寫嗎?
先在電腦打好內容,用印表機列印出來,然後在信件尾
端親筆署名,這樣算不算實體信件?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不算。
實體信件不同於電子郵件跟通訊軟體,不光是手觸摸得
到,很重要的一個理由是字跡。字跡可以透露很多訊息
。用列印的,然後末尾才簽個名,直覺上很沒誠意。
然後想到最近跟國外朋友交換明信片,意外發現,有人
先印好收件人地址,以及信件內容,然後剪下,貼在明
信片背面直接寄出,連親筆簽名也沒有。
這樣其實有好處。明信片不便宜,寫錯字或是意外污損
,很惱人很挫折。他們這樣做,一方面收件人地址姓名
不會筆誤,再方面也因為列印,字體不用太大,可以講
述的內容多了很多,而且不會因為字跡潦草,看不懂他
們在講些什麼。
信紙便宜不少,可是寫錯字事後塗改,也很麻煩,重寫
一張費時費事。像我這種字寫不好看的,寫信時心理是
有壓力的。
想到這,覺得內容列印,末尾署名,不再那麼令人不快
。但是你們覺得呢?收到這樣的信件,你們會有怎樣的
感受跟想法?
另外,如果只有簽名,其他都是列印,這樣的實體信件
,還有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