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標題
二度接到板友來信
(第一封信承諾要發文「宣導」,但我事情一來就忘記了,所以現在發文。)
但我認為,物品售出、換出後編輯文章或標題註明,實難用板規限制處分
因為這一方面是版友各自的習慣、自由意志,且可能只是單純地沒想到要改
去信詢問物品卻收到已轉讓的訊息,的確多少會讓人感到失望
可是一來一往,是雙向的,我個人目前是傾向不在板規處理這塊
但考量到可能不是只有單一版友為此感到困擾
所以宣導大家物品售/換出後,可以順手編輯文章
就我個人,現在少發文,而且物品多、有時候是自己另作用途
也有其他事情,很常沒改到,也遇過幾次來信詢問某物品,但已售出無法交換或被我用完
著實不是蓄意讓來信的版友浪費時間白寄信
但如果多數版友認為,應該要在板規規定售/換出後如未註明,要處分,也可以配合
這個版本來就是大家的,版主充其量就是連p幣薪資都沒有的版工
來信檢舉或給意見都很歡迎
但是諸如有版友違反板規等情事,其實不是版主這個位置可以控制的
再說違規發文6hr內便公告、執行處分,應該不算太慢
有點希望大家來信時可以輕鬆隨意,但不要心態上好像是帶下屬的語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