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黑名單(非常重要,請務必閱讀)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0-06-25 01:07:47
最近多有板友詢問,
黑人的標準是什麼?
就我的理解,如果兩造已經有「共識」且「承諾」交易,
但事後反悔或置之不理。
如,賣方反悔將約定好之品項取消;約定後買方遲遲不予匯款,
  或兩造進行面交時被放鴿子、用其它形式貨物寄送遲遲不予取貨。
簡而言之,違反承諾與共識之前提,黑人才有依據,上開假設僅就一部分案例舉出。
若僅止於對某個商品有興趣去信詢問,並無任何「承諾」且「共識」,
若因此提報黑名單,我認為是不恰當的。
當然使用黑名單的原因有許多,以上僅列出當時較有爭議之黑名單文之爭議,
並不是單純只限制適用上列舉例。
因此,若有所爭議時,請將彼此的站內信寄予板主群供參,
判定標準為「承諾」與「共識」,若無達到要件進行黑名單之發文,
遭對方向板主申訴,此行為無疑是將貶抑他人信譽,造成人格之損害。
此行為將依本公告進行處分,其文章將退文處分,再依情節判處水桶,
最嚴重可至永久水桶。
當然,我會給予雙方澄清的機會,若有任何捏造證據、偽證等情事,
文章退回,依情節給予水桶,最嚴重可判處永久水桶。
但若得到對方諒解,可向板主提出改判,但務必是「雙方達成和解共識」。
本公告希望大家不要濫用「黑人」之用途,其影響為他人之人格與信譽,
請務必重視此篇公告,公告之前既往不咎,生效日為本公告發布日。
作者: trij (掌櫃)   2020-06-27 10:35:00
那借問一下,如果依照#1UzYbE_L這篇文的判定,是不是只要交易對方要求以蝦皮等平台交易,後續爭端即不算本版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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