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因個人因素送養之費用

作者: SSLXDD (合購版是罪惡淵藪=口= )   2014-07-18 03:08:44
看到有飼主因個人因素送養寵物 並請領養人將物品一起付費帶走(看起來沒有選擇權)
想請問這樣算不算是營利阿?
個人覺得
這些費用是原飼主在自行決定養寵物之前就該知道自己該負擔的
而非公益(中途)因素所衍生的非預期費用
那會適合轉嫁到幫忙領養的人身上嗎? (畢竟領養人也算幫到原飼主的忙阿)
板上有規定中途收取的費用上限 但好像沒有規定這一部分(或是我眼拙沒找到@@)
雖然這像轉賣一樣沒有違法 但是不是違反了領養板的宗旨?(還是我想太多了)
想討論看看是否合理 或是 是否需要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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