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世界環境日-臺中市人與環境互動攝影比賽

作者: dearameba (阿米巴)   2016-06-23 02:04:37
一、活動宗旨
臺中市政府結合本市學校、民間團體、社區、企業、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等多元群體,藉由交流及增能,發展夥伴關係,共同推動環境教育,擴
大環境教育推廣層面。特於世界環境日舉辦臺中市『人與環境互動』攝
影比賽,強調以親身體驗探索臺中市在地人文、歷史風采、特色景觀、
建物古蹟、自然生態、城市美學、有機農業或校園景緻等環境教育面向。
希望藉由攝影作品呈現臺中市環境教育之美,並可增進市民保護環境之
覺知與敏感度,提升環境概念知識、環境價值觀與態度,以環境行動技
能與環境行動經驗,瞭解在地環境議題。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臺中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承辦單位:鼎澤科技有限公司、臺中市攝影學會
三、參賽資格
(一)不限國籍,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二)參賽者未滿20歲者,需有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四、攝影主題
以環境教育八大領域面向及臺中市「人與環境互動」為主題,舉凡與臺
中市環境有關之各項人、事、物,涵蓋臺中市在地人文、歷史風采、特
色景觀、建物古蹟、自然生態、城市美學、有機農業或校園景緻等環境
教育面向;能明確呈現出「臺中市環境教育之美,並可提升環境概念知
識、環境價值觀與態度,且足以感動人心的題材均可。
五、拍攝時間
應為104年6月5日起至105年7月14日止拍攝之作品。
六、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為數位格式,檔案大小為12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3000*2400pixel
以上,格式為JPG、PNG或TIFF檔(如低於1200萬畫素,視為作品格式
不符合規定;若作品為傳統底片相機拍攝之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
掃瞄為1200萬畫素以上之JPG檔)。
(二)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或
傳統相機120以上之彩色正片規格,並將作品沖洗成8*12吋之光面彩色
照片,且黏貼於「作品表」上一起檢附參賽,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作品拍攝以傳統相機、數位相機或行動裝置(如平板電腦、手機)皆可,
不限攝影器材種類或品牌,數位檔案勿縮小。作品必須以單張呈現,不
得組合、連作、格放、疊片、翻拍拷貝及電腦合成,並備份燒錄成光碟。
(四)參賽者投稿作品數量沒有限制,惟每件作品應填妥報名表1份,表內各項
資料應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七、收件方式
(一)收件地址:參賽者請將作品(沖洗並黏貼於作品表之照片及光碟)裝袋,
得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鼎澤科技有限公司(40767台中市
西屯區工業區一路58巷11弄21號)(信封上請註明世界環境日-
臺中市人與環境互動攝影比賽)。
(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7月14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親自送
件者以本公司收件章戳為憑)。
(三)收件內容:1.參選作品沖洗成8*12吋之光面彩色照片並黏貼於作品表。
2.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
3.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
八、獎勵辦法
(一)獎項
金牌獎:1名,獎金禮券1萬元整,獎狀1紙。
銀牌獎:1名,獎金禮券8仟元整,獎狀1紙。
銅牌獎:1名,獎金禮券5仟元整,獎狀1紙。
優勝獎:4名,獎金禮券3仟元整,獎狀1紙。
佳作獎:10名,獎金禮券1仟元整,獎狀1紙。
(二)獲選名單將公布於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之最新消息,並由
主辦機關發函得獎者。
(三)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逕行要求取消得
獎資格;主辦單位得依參賽作品水準情況評定獎項從缺。
(四)各項獎金均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
九、洽詢方式:
(一)報名表及詳細活動辦法下載 http://goo.gl/5DGHhf
(二)活動洽詢電話:04-23580613#35 蔡先生
#51 馬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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