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agfeng (一陣風~)》之銘言:
: 常常聞到臭味跟屏東環保局檢舉專線08-735-1928
: 至少一年多以來得到的回應(連公文收到)都是沒有聞到異味.
: 或許告訴你.他們有去稽查.廠商除臭設備都有開啟.但是他們也沒辦法
: 就這樣廠商爽爽排一整晚的臭味..
: 再來告訴你說.針對臭味只能做"煙道檢測"(這部分是要委外給廠商測)
感覺是他們不想管啦 或者 當他們到場時 味道很淡 畢竟氣味這種散很快
有工廠製程的臭味就可以直接開罰了 不需要外包廠商啦
罰到他們怕 就不敢偷雞摸狗省錢啦
https://goo.gl/Cxj8bS
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31 條
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
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
二、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
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
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惡臭或
有毒氣體。
四、使用、輸送或貯放有機溶劑或其他揮發性物質,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
體。
五、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惡臭。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污染行為。
前項空氣污染行為,係指未經排放管道排放之空氣污染行為。
第一項行為管制之執行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