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胎一萬 屏市生育津貼三月發
2018-02-09
第二胎一萬五千、第三胎二萬元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為了避免屏東市人口跌破二十萬,屏東市公所決定從三月一日
起發放生育津貼,第一胎一萬元、第二胎一萬五千元、第三胎二萬元,但限定戶籍必須在
屏東市一年以上才能領取。
屏東市人口數快速減少,已面臨二十萬人保衛戰,屏東市代理市長程清水為了遏止人口再
快速下降,提出了發放生育津貼措施,趕在三月一日起實施,規定父母親必須有一人在屏
東市設籍一年以上,因此懷孕後再搬到屏東市生產將無法領取生育津貼。市公所估評此舉
可以減緩人口的流失速度,降低年輕夫妻將戶籍遷出的效應。
父母親須有一人設籍一年以上
根據市公所統計,民國八十七年的出生嬰兒達兩千一百餘人,去年跌到只剩下一千零二人
,跌幅驚人。程清水說,預估每年只要準備二千萬元經費就能支應,財源沒有問題,計算
今年少了二個月,只要先準備一千二百萬即可支應,市代會主席林恊松已同意墊付,公告
後三月一日起開始發放。
程清水說明,屏東縣已有七成以上的鄉鎮市發放生育補助,以往屏東市因為沒有發放,有
不少年輕市民將戶籍遷出,等領到補助後來又把戶籍遷回,往往一個小孩就會牽動兩個以
上的大人戶籍,造成戶籍異動頻繁,現在生育津貼的發放,將有利於穩住屏東市人口數。
屏東縣三十三個鄉鎮市中,屏東市是第二十四個發放生育津貼的地區。
縣府民政處長鄭文華則認為,生育津貼非藥靈丹,只治標不治本,短期可能減少人口流失
速度,但長期而言,如無法改善就業環境、交通建設等,好山、好水留不住人,須搭配好
收入、好生活,民眾才能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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