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uit2100 (羞澀紫蘿蘭)
2018-03-15 15:09:11因為還沒看到文字新聞,所以轉貼影音新聞。
簡單說就是屏東國民運動中心內有男教練放手機在女盥洗室上方天花板偷拍女生盥洗。
提醒大家多小心周邊小地方囉。
https://youtu.be/gK3nHIJ-clE
第一次這樣PO文,有違反版規的話,再麻煩告知刪除,感恩。
作者:
marklin (馬克林)
2018-03-15 15:46:00在FB看到覺得整件事情有預謀
怪了!像這種利用職業之便,行犯罪之實的,怎都不用公佈姓名、長相。改天他換個地方犯罪都沒關係?
作者:
marklin (馬克林)
2018-03-15 15:54:00想知道人+1 但畢竟案件沒處理完 也不能公開吧之前有夢到過朋友跟我說被櫃檯教練騷擾的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
作者:
marklin (馬克林)
2018-03-15 16:06:00這不是保不保護的問題 這是給人機會 要是這社會給每個有前科的人都貼標籤 這些人沒有了生存空間 恐怕造成更大反撲個人非專業人士僅研讀法律淺見 純討論勿戰
作者: Kuansun (食用紅色六號) 2018-03-15 16:14:00
男教練就那幾個,新聞出來後無辜的可能會被投以奇異眼光了
作者:
brownway (seaxddea)
2018-03-15 16:19:00嗯公佈姓名 大肆撻伐 更生沒機會 繼續製造社會問題 一再循環
作者:
a70311520 (Black_Fantasy)
2018-03-15 16:30:00發生這種事運動中心應該公開說明後續阿!
作者:
cestmoii (來了來了!)
2018-03-15 16:37:00有夠扯 ...這樣誰敢去
不公佈只會人人自危而已,更生人爽爽被保護,其他沒犯罪的教練背黑鍋,超棒的!
作者:
Nikon610 (Nikon610)
2018-03-15 17:19:00好扯...
而且犯罪還要怕被撻伐?那被偷拍的都不怕自己清白被污辱?罪犯可以有更生的機會,被害人連機會都沒有。真是好棒棒!
這很多電影和書探討過了 以一般台灣新聞來說 通常也會給個x歲x姓男教練 如果連這都不給 那就可能是背景太硬xd 不然記者通常嗜血和以正義自居 有機會怎會放過這機會先等文字新聞或其他媒體報導出現吧~~
作者:
fongse (小毛毛蟲)
2018-03-15 18:19:00你就讓他拍嘛 拍累了就不會再拍了
作者:
huggy ( :) )
2018-03-15 18:43:00偷拍的人內心到底在想啥?噁心死了(怒)
作者: mtf0310 (龍二哥) 2018-03-15 18:57:00
現今新聞不是大多都公佈被害人,加害人完全被匿名保護嗎?超莫名奇妙…
作者: simoncooper (阿興) 2018-03-15 21:19:00
f大是在反串吧!是吧!?!?
而且犯罪分析也指出包括偷拍、性騷、性侵等這類性犯罪,都不是屬於衝動型犯罪,而是犯罪者本身認知上的問題,再犯率也幾乎100%,這樣的狀況下,誰能保證沒其他受害者出現?
作者:
jironan (あの夏 いちばん静かな海)
2018-03-16 00:16:00哪一個啊 唉
作者:
quit2100 (羞澀紫蘿蘭)
2018-03-16 00:58:00UDN新聞有說是32歲簡姓男教練
作者:
blence ( )
2018-03-16 04:20:00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8-03-16 08:19:00
針孔部
作者:
quit2100 (羞澀紫蘿蘭)
2018-03-16 13:10:00有朋友說畫面裡的盥洗室是游泳池的~不過我沒去過~不知道
作者:
Moselle (Long Vacation。)
2018-03-16 13:33:00每天去+1 so大要認親嗎XD 看新聞背面照片我好像認的出來是哪位教練
作者:
shunit (dontshunit)
2018-03-16 13:42:00每天去+1 認得出教練 很錯愕
作者: max36 2018-03-16 13:49:00
呵呵我只是在新聞下方推文該教練應該要被唾棄,他的朋友或女朋友還私訊密我叫我刪除,傻眼。
作者:
Moselle (Long Vacation。)
2018-03-16 13:51:00樓上的留言發在哪篇新聞啊?想確認下是不是那位教練 太震撼了
作者: max36 2018-03-16 13:53:00
在fb屏東小鎮資訊本來想說嗆嗆就算了,還私訊我真的很想把事情鬧大的樣子。
作者:
kumafez (桌子君)
2018-03-16 16:39:00我也想不到是他
作者:
Joey452 (Joey)
2018-03-16 17:48:00髮型太好認了
作者:
meinyu 2018-03-16 18:05:00那只好聘人最好跟對方要一下良民證,確認一下有無不良紀錄
作者:
Cofili (Cofi立)
2018-03-16 22:05:00滿斯文親切的 竟然做這種事 雖然打碼 但照片很好認.....常去的應該看照片就知道了
作者:
jironan (あの夏 いちばん静かな海)
2018-03-16 23:42:00沒錯 一眼就認出來 話說5000要和解是要激怒人吧^^
作者:
l39018 (蛙兒笑)
2018-03-17 20:42:00真的知人知面不知心 每次去運動 看到他都很友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