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審強盜案…國民法官判無罪 職業法官判有罪
2018-03-27 22:5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今年第一場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今天(27日)在屏東地
方法院登場,由多位隨機抽籤選任的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共同審理一起強盜案,下午辯後
,晚間分別交由國民法官評議及加入職業法官評議,雖被告均獲判無罪,但職業法官多半
認為有罪。
屏東地院說,模擬審判程序依司法院提出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草案為範本,由各鄉鎮
市公所推薦200多位國民法官人選,再透過電腦抽籤從中選出30人,通知今天蒞庭,由院
檢依案情利害關係選任6位國民法官、3名備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審案。
審判長簡光昌說,辯後第一輪由6名國民法官及3名職業法官評議,有罪認定須達2/3(含
)以上票數,其中應包括一名職業法官,否則即為無罪,第二輪評議刑度,從主張最高刑
度者開始評起,過半數同意即定刑。
今天模擬法庭辯後先由6名國民法官及3名備位國民法官評議,第一輪6人主張無罪,3人主
張有罪,無罪票數達2/3,認定無罪,無須進行第二輪刑度評議,接著再由6名國民法官及
3名職業法官評議,第一輪6人主張無罪(其中包括一名職業法官),3人主張有罪(包括2
名職業法官),無罪票數達2/3,也是無罪認定,無須進行第二輪刑度評議。
本案若依目前審判制度,合議庭3個法官中,其中有2人主張有罪,即過半認定有罪,但今
天經由參審制的評議結果卻是無罪,地院將作成記錄送交司法院探討兩種制度間的審判差
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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