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4歲童驚險懸空卡陽台 民眾合力張帆救援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8-06-23 22:03:16
4歲童驚險懸空卡陽台 民眾合力張帆救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time_continue=1&v=teyce4E0Uqo
(影片
2018-06-23 18:2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4歲小男童今天中午驚險懸空卡陽台過程,出現10多名
住戶合力張帆救援的溫馨畫面,一名參與民眾說,因為聽到有人喊「小孩子快掉下來了」
,他趕緊跑出門,並通知鄰居將覆蓋汽車防塵的大帆布取下,多叫幾個人一起在5樓陽台
下緊抓著帆布,以免男童墜落地面,還好消防隊即時趕來,大家才鬆了一口氣。
男童被救下送醫檢查後,僅有頸部些微瘀青,並無大礙,男童父親接到警方通知後,急著
到醫院接回兒子,他向警方表示,平常和妻子忙於餐館的工作,將小孩托給母親照顧,昨
天母親因為要到醫院探視住院的父親,才暫時將孩子留在家中。
縣府社會處表示,將6歲以下兒童獨自留在家中,依兒少法規定,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
罰款,家長還要接受4個小時以上的親職教育課程,該處將視全案情節裁處。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67155 自由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8-06-23 22:38:00
還好孩子沒事
作者: iamznon (走1走)   2018-06-24 11:27:00
後知後覺處理動作就是加緊裝上網子.減少重覆事件.法律罰應大概不必了.就是要工作才會疏於照顧..有時法律很怪..看新聞是要感謝發現的在地人及消防員..但罰的單位是縣府?難怪.真的要感謝的心確又要另一心去煩罰錢.這是什麼道理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8-06-24 15:29:00
最後一句有提到「視全案情節裁處」,兒少法用意就是保護12歲以下的孩童避免產生文內的這種情形。所以就算裁罰也是對父母的一種警惕,並無不妥。至於這樣忙於工作,忽略照顧的孩子,這絕對不是個案,只是碰巧這有人看到報警。其他看不見的地方,類似的事情應該是層出不窮。所以才需要增加公共托育這類的機構。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8-06-24 17:54:00
小孩好奇心太大又沒自保能力,還好沒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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