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抵換僅限高屏 環團斥:1個台灣2種天空
建立時間:2018/06/28 07:54
《空污法》立院三讀通過,其中高屏地區為「空污總量管制區」,固定污染源與移動污染
源可互相抵換,環保團體痛斥「不公不義政策」。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表
示,等於要高雄、屏東人都騎腳踏車、搭公車,把省下來的「污染量」拿去給工廠用。
今日出版的《中國時報》報導,葉光芃表示,高屏是全台空氣最差地區,若要改善空氣品
質,應移動與固定污染源一起減量,且須減一半以上。如今不是全面減低,而是把汽機車
減少的量,讓工廠拿去用。
葉光芃指出,根據環保署數字,移動污染源最多都是都市地區,如台北就佔了污染源的4
成以上,因此減少汽機車污染只對台北等都會區有利。工廠污染則是影響市郊與鄉村,環
保署抵換空污作法,不僅鄉村空氣沒改善,甚至連主要交通工具都不能用,加速「一個台
灣、兩種天空」情況。(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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