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同意搬遷之抵觸戶房舍 屏縣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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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7/19 18:58
屏東縣政府執行「屏東市公勇路拓寬工程」,週一清晨在警力配合下欲拆除已搬遷抵觸戶的
房舍,居民抗爭過程中發生議員蔣月惠咬傷女警事件,引發後續對蔣月惠行為支持與反對兩
派的網路大論戰,網友對縣政府清晨拆屋的行動也提出質疑,不過屏東縣政府強調一切依法
行政,不容公權力遭到侵害。
屏東市公勇路拓寬工程是縣府為了因應屏北鐵路高架化,配合都市計劃有效整合車站周邊交
通網路,強化運輸功能,因此依法執行公勇路土地及地上物徵收。公勇路計畫拓寬成12公尺
道路,但需拆除21戶房舍,縣府以每坪13~15萬元徵收土地,有11戶之前就已同意並拆除,
另有3戶後來也同意,縣府排定週一(16日)前往拆除。
週一屏東縣工務處長楊慶哲親自率隊到現場,除了執行3戶同意戶的拆除,另經過溝通,剩
下7戶抵觸戶中有6戶也一度同意簽署,僅剩一戶堅持不願搬遷,同時間,長期關注公勇路抵
觸戶居民權益的議員蔣月惠,到場聲援住戶,要求縣府利用公有地拓寬道路,不要逼住戶遷
出已住了一輩子的房子,在蔣極力抗爭下,原本一度同意的6戶住戶也反悔要求撤銷。
之後蔣月惠擦槍走火,推擠並咬傷現場維持秩序的女警,警方堅持提告妨害公務以維護公權
力,屏東縣長潘孟安也透過律師發函,要求蔣月惠將臉書上的不實PO文內容刪除。根據潘孟
安委託律師的函文,因蔣月惠在臉書上指,「公勇路的總經費是3.4億,你(指潘孟安縣長
)急著拆私有民宅要辦核銷,請問現場在這當中總共拿了多少錢」,潘孟安認為此為不實內
容,名譽遭到中傷,因此才發函要求蔣撤文。
屏東縣政府發言人黃建嘉昨表示,蔣月惠議員在臉書上指控縣長潘孟安拿了工程經費,是不
實的指控,因此才會要求蔣撤文,否則一定會提告以維護名譽;至於公勇路拓寬抵觸戶的拆
遷補償作業,也完全依法行政。(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作者:
blence ( )
2018-07-19 20:08:00怎麼沒有說是清晨幾點,會不會是手錶走太快看錯時間?
作者:
QchchQ (情比金堅)
2018-07-19 20:09:00越鬧越大囉 科科
作者:
apple7685 (applelion)
2018-07-19 20:18:00不知道潘縣長喜不喜歡吃巧克力球
凌晨5點動用機具於住宅區實施拆除作業,可以依照什麼法?拆遷目標內還有居民,說可以好好溝通,還有人還在行政訴訟,請80個警力來溝通,這依照什麼法?
作者:
ting0522 (生魚片系學弟)
2018-07-19 20:59:00屏東拆違法的工廠都沒那麼努力
沒在怕的啦!我也不偏袒那一方的,但是這種中國式拆遷我看不慣而已。我只維持我認知的正義。
樓上各位大大小心啊...有一句話:過高屏溪X人無罪...
清晨拆遷不影響交通?那條路這麼高流量?我屏東市民當n年了我也沒走過那條路半次,誰沒事會從復興路進出公勇路?騙騙外地人還行,當屏東市民是弱智嗎?
很多人只能從那裡進出?沒別的替代道路?拆別的地方時就沒看政府這麼用心關心有人要用路?拿個更合理更有說服力的理由再來
先管好停車場那邊的菜市場路邊攤販跟建華街路口單線道
拆遷是因為以後打算車輛分流,這可以理解,但是無法解釋清晨拆遷的用意,合法拆遷為何需要突襲式拆遷?為何需要大批警力戒護?這說不清楚啊!進步大家都想進步,但是手段要合理,這種威權手法是想立下什麼典範?
都是從替代道路進出…從公勇進出路的超少公勇路進出然後建民路跟建華街都是路邊攤販跟買菜民眾卡住
我自己住公勇路後段,也都從替代道路回家,那段只有住戶會走,平常幾乎沒人走。
作者:
Tattood (HelloHelloHello)
2018-07-19 22:03:00作者:
cp62k794 (變得勇敢,飛)
2018-07-19 22:05:00哪來的新公勇路… 公勇路這麼小條 當然替代道路好走
原有的前段公勇路很窄也晚上很黑,在沒有替代道路前,我從來沒走過那裡如果替代道路變成停車場,那就只剩舊前端公勇路的話,交通應該會大打結。舊前段公勇路連兩車交會都有困難
作者:
ninikiwi (nini☆)
2018-07-19 22:35:00平常去火車站大約一半機會走公勇路 但就算沒得走也會走別條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8-07-19 22:58:00巧克球 = = 我會懷念你
作者:
MAZUBB (瑪茲逼逼)
2018-07-19 23:03:00你的不自殺聲明呢
作者:
liao5469 (一天又一天)
2018-07-19 23:15:0021戶就算每戶拿到300萬,也不到七千萬,加拆除算兩千萬好了,也不到一億,所以3.4億是.....
a.(面前道路寬度與建築物之高度限制)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基地面前道路寬度之一‧五倍加六公尺b.地臨接道路盡頭,以該道路寬度,作為面前道路。但基地他側臨接較寬道路,建築物高度不受該盡頭道路之限制。想要刨根究底的朝這兩項建築法規查看看,我要去睏了。
剛剛看完質詢,意思是說替代道路不是正規的道路以後還是會封起來,當初是因為施工開的臨時便道
作者:
Hfy0920 (Hfy)
2018-07-19 23:42:00替代道路變停車場 那那靠光復路那段的空地要做啥用途
認真發問一下 如果把人潮疏往比較空曠的光復路那一邊不是比較方便嗎?明明不是沒有解決辦法 火車站一樓弄商圈弄那麼長 外面到處都是停車場 那些地方不能規劃成出口嗎?
作者: pttjason 2018-07-20 02:23:00
現在後火車站的路是台鐵提供的臨時道路,公勇路沒拓寬以後路還台鐵後站車輛會變黑羊白羊過橋。
拓寬這件事,是都市發展的條件,這我樂見。但是為了拓寬使用這樣的手段,憲法是死了嗎?憲法保障人民居住的權益這條是沒法律效益嗎?溝通的方式是強拆電錶?警力鎮壓?文恫武嚇?無法有共識就被弄死,這是縣政府還是黑道?台灣人整天拿中國沒人權說嘴,結果今天這件事是發生在台灣?你們都覺得合理?身為一個民主國家的人民我感到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