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寫文章通常會2面平衡報導
像這篇的平衡報導部分是在後面段落
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副局長黃傭評指出,莫拉克颱風後,高屏溪流域疏浚暨河道清理的砂石
多達一點八億立方公尺,這些砂石挹注的經費,依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公益支出規定,
最多有百分之廿五可回饋地方。河川局表示,當然希望多用於防洪工程,但目前以申請辦
活動居多;河川局不是每一種活動都核可,像放煙火、講師費、購買紀念品就不符規定。
可以看到的是第七河川局副局長的說法是這些原就屬於可以回饋地方的經費
依屏東地方民選官員水準
可以想見地拿來做這些討好選民的里民活動應該並不違法
或者說這經費可能原本就是這樣規劃?
也許又是一切合法 但社會觀感不佳的蒼海一案
至於有沒有因為辦這些活動導致沒錢清水溝或是挪用其他治水名目經費
只看單篇新聞 我不是很清楚 要留待後續新聞追蹤
最後
推 yesyesyesyes: 治水經費拿去放煙火.....09/26 09:27
唐委員的指控中目前沒有放煙火 她應該是說辦跨年
即便鄉民心中有懷疑精神 但暫時還是該有所保留 不然會誤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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