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yoya (不是佑佑)
2019-01-20 05:25:28想請問一下 顧主故意不支付我這個月五天的薪資我可以怎麼作?我兼職這份工作有快一
年時間,但剛好在這個月7號做的不開心當場就直接離職,目前是向雇主要求支付這5天薪
水,她一直不給任何回應。
順便說一下目前這份兼職工作:
無勞健保
薪水一天5小時給薪400算天數的
等於一小時的時薪80
有人會問為什麼我作的下去,畢竟這是兼職的工作,所以一開始我並沒這麼在意薪水的高
低。
這些如果一起申訴到勞工局有什麼效果嗎?
作者:
a0004175 (麥特雷利恩)
2019-01-20 06:26:00首先要你要先證明雇主有提供自己在那個地方勞動的證據,不然後面很難走下去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9-01-20 07:15:00勸你不要亂搞 工作1年離職要20天預告期你當場離職造成雇主損失 雇主是可以跟你求償的硬要弄 到最後誰要賠誰錢 還很難說
你可以先去勞工局詢問,再決定要選擇怎樣的方式處理。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19-01-20 08:40:00無投保就開罰了但不開心就無告知雇主離開,算不適任,可能拿不到資遣費如果是小公司稱不了連續開罰,一定會給你薪資,。大公司根本不痛不癢,就讓它罰到手軟
快一年的話 滿三個月以上有10天預告期其實沒有特休假也不折算可以以勞基法第14條一項六款請求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單
不好意思,老實說覺得就是因為太多人都覺得薪水高低沒關係,才會造就這麼多薪水的不合法的公司。建議也是先去勞保局詢問。不過法律本來就是一板一眼的,因為你沒有提前預告離職,這邊也要負責,至於你之前的公司沒勞健保等等,你得提出證據。覺得找工作的時候不要到最後才在意起勞工權益,一開始就得注意了。
作者:
miap (田馨)
2019-01-20 13:03:00「不開心當場就直接離職」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19-01-20 15:48:00原po宅心人厚,又被慣老闆逃過一劫了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9-01-21 19:48:00建議打去勞工局 你不拿錢不要緊 但一定要讓他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