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闢兒童遊戲設施 先聽兒童意見
〔記者侯承旭/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為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之精神,未來各公
園新闢兒童遊戲設施前,可邀請兒童行使「表意權」,以滿足兒童的真正需求。
「兒童權利公約」主張,兒童和成年人享有相同的基本人權,包括自由表達意見、信念等
權利。
屏東縣政府修訂「屏東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增列「公園內新闢兒童遊戲場設施,得邀
請社區兒童行使表意權,並由其家長給予適當之協助,以符合實際需求 」,相關條文已
於日前公告實施,亦即屏東縣境內的公園要新闢或更新兒童遊戲場設施,社區兒童可以自
主表達意見。
屏市和平公園 首處融入兒童表意權個案
縣府工務處表示,近來民間社團越來越重視各公園的兒童遊戲場設施,質疑各地的設施千
篇一律如「罐頭遊戲場」,將「兒童表意權」納入法規,可打造真正符合社區兒童需求的
公園,雖然事前設計規畫可能要花費更多時間,總比事後遭致批評、變更設計來得有效率
。
目前正在施工的屏東市和平公園兒童遊戲場,工程預算兩千八百萬元,是屏東縣第一個融
入「兒童表意權」的個案,事前廣邀社區兒童及家長參與兩次公聽會,參觀、試玩各公園
的設施後,再由兒童以彩色筆、繪本畫出心目中的遊戲場,由設計師擷取兒童的理念元素
,打造社區親子最理想的遊戲場,預計五月中旬完工。
永大共融公園試營運收集意見 修正缺失
斥資三千三百萬元、四月初啟用的屏東市永大共融公園,在規劃設計前雖未邀請社區兒童
表達意見,但經由四天試營運的意見收集,也將逐漸修正遊戲場的缺失。
工務處強調,只要預算與時程許可,未來公園改造均會融入「兒童表意權」,也會鼓勵鄉
鎮市公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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