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可以公告尋人嗎?

作者: stilllonely (山海霧)   2019-05-07 18:17:53
有人認識一個住在振興村的博愛路上的叫蔡春惠的人嗎?
這個人極度惡劣騙了人家50萬元,現在不聞不問,惡意倒債,害人家為他背負債務,過的
慘兮兮的,有夠惡劣的,到處欠人家錢不還,善惡不分違法的事也做得出來,還盜刷別人
的卡,有認識的人注意不要借他錢,不然就要有肉包子打狗的決心。
作者: neptune06 (小瞇)   2019-05-07 18:28:00
你找警方不是比較快嗎?這根一般失蹤尋人啟事不太一樣,我覺得你這問題走法律比較適合
作者: seasonsong (it's ok.)   2019-05-07 18:37:00
報警走法律途徑吧,尋人是要把人家拖出來打嗎?
作者: CZXtar (星塵)   2019-05-07 19:03:00
找法院還可以幫你把他傳喚到案
作者: ives522 (manson)   2019-05-07 19:13:00
就是個爆料公社的文章
作者: SaarZhang (薩爾)   2019-05-07 20:47:00
盜刷這部分如果能夠舉證你都不用自己找人了銀行會處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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