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一審當選無效 屏檢勝訴率百分百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昨天又有兩位屏東縣的鄉民代表被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分
別是新埤鄉代謝麗珠及滿州鄉代徐振章,累計屏東縣已有一鄉長、四鄉代及四村長一審被
判當選無效,其中鄉代及村長共八人均由屏東地檢署提告,勝訴率迄今百分百,還可上訴
。
4鄉代、4村長涉賄被訴 檢方提訴
屏東縣去年底五合一選舉中,屏東地檢署一口氣對涉賄的五名縣議員、三名鄉鎮長、十六
名鄉鎮民代表及六名村長共卅人,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人數歷屆最多。
來義鄉長當選無效 對手提告
截至昨天為止,屏東地院陸續對涉嫌買票當選的長治鄉長興村長邱武康、高樹鄉南華村長
吳由、新園鄉仙吉村長黃仁瑞、新園鄉田洋村長林添二、滿州鄉代洪勝榮及徐振章、新園
鄉代林太平、新埤鄉代謝麗珠及來義鄉長竇望義等九人宣判當選無效,其中竇望義的當選
無效之訴是由競爭對手提告,其餘八人為檢方所提名單。
另一位被屏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楊姓鎮民代表,雖一審尚未判決,但涉嫌幫他賄選的徐
姓繼父則被屏東地院刑事庭依違反選罷法判刑三年半、褫奪公權三年,可上訴。
二審終結 民代遞補 鄉鎮市長補選
當選無效之訴為二審終結,選罷法規定,民意代表涉賄經判決確定,以遞補方式補缺額,
鄉鎮市長及村里長則予以解職,若任期還有兩年以上須補選,不足兩年則由縣府派人代理
。
上述一審敗訴的部份村長及鄉代,已提前請辭,並推派親友角逐補選,以延續政治生命,
未來若當選無效審判定讞後,縣選委會將追回選票補貼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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