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至4歲育兒津貼 屏縣近8千幼兒受惠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今天起中央政府擴大發放育兒津貼,符合資格者每月可領取兩
千五百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加發一千元,屏東縣有七千九百名幼兒受惠。
符合資格月領兩千五百元
學齡前幼兒的福利措施又增一項,教育部考量目前公共化及準公共化幼兒園供應量仍不足
,為讓所有幼兒均享有平價教保服務機會,決定發放二至四歲育兒津貼。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表示,凡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
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滿兩歲至學齡未滿五歲的我國
籍幼兒,只要父母或監護人最近綜所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以及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
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規定者,即符合資格。
第三名以上子女加發一千元
今天起符合資格者,可填具二至四歲育兒津貼申請表、檢附身分證明影本、郵局帳戶影本
等,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請,經審核通過,每月可領兩千五百元育兒津貼,
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加發一千元。
另今年(二○一九年)七月還在領取由衛福部發放的零至二歲育兒津貼者,在新制上路時
,家長無須重新提出申請;如津貼已中斷者,則必須再次向幼兒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辦。
屏東縣長潘孟安指出,為讓幼兒快樂長大,屏東還做了許多努力,包括幼兒園公共化比例
已達百分之五十六、公立幼兒園達一百百五十一所、非營利幼兒園十所,每月費用不超過
三千五百元;此外,私幼準公共化已達七十六所,突破六成,每月不超過四千五百元,並
設置十九位校園營養師,將幼兒餐點及營養午餐納入管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07339